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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促嚴打蠱惑外傭及中介
2013年 08月 08日 00:00    中國窗
 

    刻意博炒 取補償不回鄉

    政黨促嚴打蠱惑外傭及中介

    【香港商報訊】記者劉勇飛報道:有外傭户主團體申訴,本港有蠱惑外傭中介公司涉嫌與外傭合謀,指使外傭上班后刻意「博炒」,目的是要求户主按足法例,補償近2萬港元的機票及相關服務費用,取款后卻不按條例將外傭送回原居地,反而繼續安排留港工作,并以相同招數騙取新户主,令新舊户主齊齊中招受害。協助該團體的自由黨指出,已收到逾千宗相關個案,要求當局嚴格執法,在機場等出入境口岸設立特別專櫃,監察「斷約」的外傭是否直接返回原居地。

    

    根據《户傭條例》,户主須向離職外傭支付返回原居地的機票費用,《入境條例》亦規定,外傭與户主終止合約后須於14天內出境。但條例并無列明離職外傭必須在期限內返回原居地,亦沒有列明相關費用的支付方法,令部分外傭及不良中介公司能夠利用有關漏洞出蠱惑招。就此,香港外傭户主關注組與自由黨共20多人,昨到灣仔入境事務大樓請願。

    短暫離境折返温新户主

    香港外傭户主關注組徐小姐稱,無良中介公司安排外傭上班兩、三個月后便借故離職,利用法例漏洞要求户主賠償后,就指使外傭到內地深圳、澳門等鄰近城市作為暫時離境,之后再折返本港找尋新户主。她說,收到最「離譜」的個案,是一名外傭3年內轉換5名户主,第5名户主中招后向其反映情况,該名外傭不單要求户主賠機票等,還要求賠足一個月代通知金。

    徐小姐又指,外傭知道户主在家中有安裝閉路電視監察,故通常耍伎倆「博炒」,包括「蹧質」嬰兒、剪爛衫褲、有意烹調難吃朢菜等,認為中介公司和外傭的蠱惑招數,對本港户主不公平,冀當局嚴正執法。

    自由黨外傭問題關注組召集人兼東區區議員李鎮強表示,機票費視乎季節性,約3000至5000元,而中介費等相關費用則介乎8000至12000元,合共約兩萬元,如新舊户主齊中招,等於無良中介公司及外傭從中獲利近4萬元,利潤相當和味。個案中不少户主為免麻煩直接賠現金,亦有户主為堵漏洞,故意買下外傭原居地的機票,但蠱惑外傭見招拆招,以折扣價將機票賣予航空公司。

    李鎮強稱,在過去兩年,香港外傭户主關注組及香港家庭傭工户主協會等團體,共接獲逾千宗類似個案。而勞工及福利局的數據指,在2010年至2012年期間,全港約有兩萬多名「斷約」外傭獲准留港換户主。他又稱,本港共有過千間經營外傭的中介公司,有牌的印傭及菲傭公司約600間,等於無牌經營的有數百間,坦言當局難以監管,但冀勞工處加強執法。

    團體促修例加強執法

    李鎮強建議,當局檢討《入境條例》,并嚴格規定如外傭與户主提早中止合約,外傭必須在14天內直接返回原居地,并且給予户主監察外傭離港的權利,而入境處亦要加強執行程序(包括在機場等出入境口岸設立特別專櫃登記外傭是否離境),以杜絕俗稱「跳工」的問題。

    入境處:嚴審涉濫用個案

    入境處發言人回應時指,該處一直嚴格審批外傭的工作簽證申請,若懷疑申請人曾有不良紀錄或違規行為,包括濫用户用外傭的安排,入境處會因應個別申請的情况,考慮拒絕有關申請。對於有外傭涉嫌濫用終止合約的安排,入境處已加強對這類個案的審核,例如檢視終止合約的次數和原因等;如查證屬實,會拒絕有關的工作簽證申請,并認為措施能有效遏止上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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