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平機會申訴 彈政策大細超
新移民歧視問題研立法保障
【香港商報訊】記者馮仁樂、實習記者何加祺報道:據入境處資料顯示,截至2013年首季,本港有接近30萬名內地來港定居不足7年人士,當中約六成是15歲或以上的婦女。隨着新來港婦女愈來愈多,她們在社會遭受到的歧視問題也漸趨嚴重,包括在工作場所被嘲「蝗蟲」、「搶人飯碗」,子女被同學排擠等。有團體認為,政府對新移民的支援不足,部分推行的政策甚至「帶頭」歧視新移民,令他們「有冤無路訴」。有團體促請政府加強對新移民(尤其是婦女)的保障,協助她們融入社會。
社區組織協會和10多名新來港婦女,日前與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周一嶽會面,反映新來港婦女在港受歧視的情况。她們在會上向周一嶽送上一杯黃連水,象徵新來港婦女面對不少「苦水」。
工作遭歧視子女被排擠
社協去年進行的調查發現,83%新來港婦女曾受到歧視,包括在公共場合聽到別人歧視新移民的言論;在醫院、社署等政府機構受到歧視;出外用膳或購物時被冷落或嘲笑;工作量較多、工資較低、曾被僱主或同事侮辱;子女被同學或其他小朋友排擠等。此外,她們找工作時,亦會因新移民身份而受到歧視,僱主會以對方言語不通或育有子女為由拒絕聘請。
彈政府政策不善支援不足
社協干事施麗珊說,政府在多項政策對新移民區分對待,例如綜援、公屋、投票、買樓、公務員等都有居港7年的限制,認為政府「帶頭」歧視新移民。此外,逾三成新來港婦女在沒有託管支援下,獨力兼顧工作和家庭,但政府在這方面沒有足夠的支援。現時社區保母計劃只照顧6歲以下的兒童,學校很少對於6歲或以上的兒童提供託管服務,而社會服務機構所提供的名額亦非常有限。她認為,政府在託管服務的政策不完善,導致新來港婦女要親自照顧子女,進一步加劇就業困難。
會面期間,多名婦女輪流發言。有婦女表示,在工作場所受到歧視,但缺乏投訴的渠道,「同事說我們這些新移民搶他們的錢,說了些很難聽的話。我不想對着這些人,所以辭去了工作」;亦有人指,申領綜援、公屋和申請公務員職位需要居港滿7年,令她們失去工作和住屋的機會。
周一嶽:不容任何歧視
對於新來港人士受到歧視,周一嶽指平機會可當倡導角色,讓社會知道本港不容任何歧視,同時促請政府在政策上解決問題。他又指,不排除研究立法保障新來港人士免受歧視,但要在法律上下定義并不容易,「很難作一個新移民的定義,來了多久才算是一位新移民?有人來港10多年后仍然面對歧視的問題,所以來了多久才算一位新移民,成為一個在法例上難作出的定義。」但他強調,未來兩個月會與各部門商討改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