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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指新媒體處理自殺新聞欠妥
2013年 09月 10日 00:00    中國窗
 

    【香港商報訊】記者馮仁樂報道:今日是「世界預防自殺日」,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助理教授傅景華,日前出席一個有關傳媒處理自殺新聞的研討會時提到,本港有報章的動新聞及內地微博等新媒體發展,對自殺問題產生新影響,大有慫恿他人自殺之危。而研討會主辦者香港報業評議會亦在會上正式發布《處理自殺新聞守則》,以提高新聞工作者報道自殺新聞的責任感。

    令輕生念頭擴散

    傅景華指出,新媒體的發展對自殺問題產生新影響,以香港蘋果日報動新聞和中國新浪微博為例,動新聞不僅以動畫方式「再現」新聞現場,更通過跳躍式剪接、刻板化人物造型將自殺行為簡化、模式化、戲劇化。而微博則對自殺問題的影響更為复雜,既可能為受困擾人士提供求助和接受社會支援的新途徑,但也可能令自殺意念或行為通過社交網絡大幅擴散。

    港大防止自殺中心總監葉兆輝以燒炭自殺為例指出,由1998年第1宗燒炭自殺案例見諸香港報章,此種方法屢屢受到傳媒的聳動報道,包括詳盡介紹如何執行此種方法,甚至配以圖片或動畫演示,或者誤導受眾以為此種方法比較低痛楚。他認為,這些報道不僅發表於報章電視等傳統媒體,更被轉載於各種網站、社交媒體,令大眾隨時有機會接觸。

    葉兆輝續說,因公眾易接觸到,結果燒炭在短短5年內躍升為香港和台灣最常見的自殺方法之一,并擴散到星、日及韓等鄰國,近年此方法更擴散到英、澳等外地。各地學者通過統計分析、訪談自殺倖存者、或者死因調查等方法,發現部分人士的燒炭自殺行為明確受到傳媒影響,可見傳媒在擴散自殺方法中所扮演的角色。

    報評會新守則提高責任感

    另外,報評會主席陳韜文教授稱,報評會自2000年成立至今年8月,一共收到36宗對自殺新聞的投訴,多由自殺者家屬或公眾人士投訴,指自殺報道刊登令人感到不安的死者照片、侵犯死者或其家屬的私隱,或者披露過多自殺細節,擔心容易引人模仿。陳韜文又指,該會決定發布《處理自殺新聞守則》,為自殺新聞制訂建議性守則,望提高新聞工作者報道自殺新聞的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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