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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旅游法冲擊短空長多
2013年 10月 19日 00:00    中國窗
 

    大陸的《旅游法》日前上路,禁止以購物佣金彌補低團費,違者必須賠3倍團費,此項新法的實施,顯示大陸提升旅游品質的決心,但也影響台灣方面接團的數量。尽管新制實施以來,赴台團客比去年同期少三成多,但加上赴台自由行的人數,整體赴台陸客并沒有衰退太多,更何况,此舉有利台灣推動優質團,提升旅游品質,堪稱「短空長多」。

    短期對台影響不小

    長期以來,旅游業者安排購物抽佣的陋習,早已眾所周知,猶如旅游業與商家共同剝削旅客的「潜規則」。台灣數十年來經常倡導改革,卻未見多少進展。反而大陸痛下決心,搶先跨出改革的步伐,實施《旅游法》。

    大陸《旅游法》最明顯而立即的影響是,旅行業者與各地景點都被要求必須提供更透明且穩定的服務安排,包括:景點門票的定價及進場人數的控管,都有助於旅游品質的提升;而其代價,則是旅客必須支付更高的費用,短期內旅客人數必然下降,旅游業者與商家的營運必然受到冲擊。但長期而言,當行程的安排更臻透明,游客被敲詐剝削的機率降低,旅游的品質與樂趣自然提升,屆時,優質業者不愁沒有生意可做。

    此法雖非針對台灣而訂,但對於近年高度依賴大陸觀光客的台灣業者而言,必然受到影響。例如:大陸十一長假赴台團客減少了三成多,金門貢糖業者還稱如此下去「金門會倒」;可見形式上看,新法對台灣的冲擊確實不小,相關旅館「剉咧等」(台語意即:擔心害怕),購物店、游覽車、導游等都受波及。

    有助推廣優質旅游

    然而,若轉換思維來加以觀察,這何嘗不是台灣業者自我轉型與提升的大好良機。旅游業者與商家以購物行程來包裝抽佣,本來就是一種短視近利的做法,對團客的旅游目的缺乏尊重,不啻是對台灣觀光旅游的殺鸡取卵。尤其,當人們都在積極營造一個「人文台灣」的旅游環境,大陸團客卻經常被帶進寶石、珊瑚等商店去消費,他們的感受會好嗎?台灣有尊重他們的旅游感受嗎?

    再進一步言,大陸《旅游法》實施后,旅游市場回歸正常,來台陸客團的團費可正常支應食宿,不會發生往昔因低價團造成餐廳、旅館費用遭拖欠的糾紛,對業者而言也是利多。更何况,過去來台之陸客團費便宜,須以高額購物來彌補;現在團費增加,陸客購買珠寶、玉石等高價商品的意願難免降低,但鳳梨酥等伴手禮的買氣并不會少。

    值得注意的是,大陸《旅游法》實施后,陸客來台自由行倍增,再加上台灣當局開放自由行人次增多,對台灣推廣優質旅游將是契機。因自由行陸客的旅游範圍遍及全台各鄉鎮,消費力擴及層面更廣,不限於熱門旅游景點或周邊購物店;而且團客多半住三星級以下旅館,自由行旅客有機會入住四星級以上高檔旅館,對旅館業也是利多。

    總之,大陸《旅游法》的實施,對台灣的短期冲擊難免,但今后陸客來台旅游團費提高,恢復市場行情,導游不必再藉由購物抽佣彌補帶團費,業者經營反而單純,讓「一價全包」的旅行團成為常態,未嘗不是好事一樁。更何况,往后赴台自由行的陸客增加,消費力更可讓台灣各地、各產業雨露均霑,真是「短空長多」。

    台灣淡江大學大陸所教授 潘錫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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