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視不獲免費電視牌照,創始人王維基被迫立刻裁員三百餘名員工,在遣散大會上和員工一齊泪灑當場。時至今日,事件持續引起公眾關注,引發大規模示威游行。王維基和公眾均誤將肇事者歸咎政府,其實出現目前不幸局面的首要負責人應為王維基先生。在牌照未獲審批之前已先行大規模投資,顯然是有違商業原則的魯莽行為,以致付出沉重代價。港府拒發牌照的理由頗充分,確實更符合公眾利益無可厚非。事已至此再糾纏下去只是兩敗俱傷,擦乾眼泪尋找新的市場定位,避免損失持續擴大引致更多員工失業,才是王先生今后應致力的方向。
港府拒港視理由成立
根據港府再三公布的理由,大原則是「以公眾利益為依歸作通盤考慮,希望能在取得引入競爭所帶來的效益的同時,亦盡量避免過度競爭對整體免費電視市場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以確保市場能夠健康及有秩序發展,保障公眾利益。」這個大原則的確更有利於促進免費電視市場的良性發展,更能保障免費電視對公眾的服務得以持續。任何新生事物都不應過促過速膨脹,否則可能造成惡性競爭形成系列倒閉。屆時公眾損失長期提供優質服務的電視台,大批從業人員生計無着,顯然非各方所樂見。循序漸進擴容市場,降低因發放新牌照對業界的負面影響,何錯之有?
而篩選申請者的標準有數方面,包括「申請者的財政能力、節目投資、節目策略及制作能力,以及建議服務的技術水平」,這幾項是完成上述大原則的基本條件。以港視的實力及后續財力,和另兩個申請者相比確處於劣勢,沒有任何不清晰的地方。港視強烈要求公布詳情,其實最終公布三間申請公司對比的具體商業資料,也只是證實港視實力差強人意,無助於扭轉批核結果。而這些資料涉及三公司的商業機密,強行要求公布,對三公司發展均可能造成不利影響,損人而不利己又有何益?
相爭不如相助
王先生反覆表示,當初官員邀請他加入申請時,強調對免費電視牌照數目沒限制,現在只批准兩家的申請是改政策、出爾反爾。這個邏輯不成立,不限制數目不代表申請一定獲批,否則審批制度有何存在的必要?目前資料來看,當時申請條件和現今批核標準沒有矛盾的地方。港視利用市民的同情心理,極力爭取公布港府審批詳情,耗費時間和金錢,卻看不到任何勝算,有欠理智考量。
與其和港府魚死網破,不如和各方協商,再尋生機。港府顯然也不願看到港視生存危機,只是為維護業界整體平衡而下了不得已的決定,定然樂於協助港視尋找出路。現今創意產業是兩地經濟發展最具前景的領域,尤其內地對本港影視作品需求巨大。港視可以向港府尋求幫助,由港府牽線內地政府,協助港視產品銷往內地市場。經濟發展趨勢是越來越細化,獨立制作公司向電視台供應產品已是主流。港視大可以專業制作水準,爭取成為本港第一家大型影視制作公司,和兩地電視台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前景遠大。
本港是中西方文化交匯的國際都市,具有充分自由開放的創作環境和深厚影視底蘊;且既擁有廣闊內地腹地,又和國際市場接軌。各界應積極為創意產業提供發展條件,齊心合力做大創意產業這個大蛋糕。市場擴容,港視將來仍很有可能獲發免費電視牌照,不必以一時成敗論英雄。
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