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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粵省工會經費收繳的意見
2013年 10月 26日 00:00    中國窗
 

    工總於6月致函廣東省總工會,提出港商對《廣東省工會經費收繳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的意見。8月22日,廣東省總工會覆函,對《辦法》實行微調。我們對此表示歡迎;但微調對大部分港商幫助仍然不大。

    10月8日,工總主席劉展灝及香港各界商會聯席會議代表前往廣州,向廣東省總工會有關領導反映業界對《辦法》實施的意見和建議。雙方就《辦法》實施對港商造成的影響以及如何應對進行了交流。

    工總認為,近年,國家陸續出台連串政策調整,實施多條重要的新法規,加上人民幣升值、原材料成本上升、勞工短缺等客觀環境,令企業普遍經營困難。金融海嘯后,歐美市場需求一直疲弱,企業更是雪上加霜。以全體職工工資總額2%作為徵收工會經費的標準,只會進一步加重企業的經營成本,也會令有意擴張業務規模的企業卻步,外商投資意欲減退,有廠商甚至計劃要把生產線遷移至成本較低的經濟發展中地區。

    工總認為,以現時的環境而言,非但不適合出台一些加重企業負擔的措施,反而應該適當減輕企業的負擔,營造利好的投資環境,促使企業轉型升級,刺激經濟發展。

    此外,工總還認為,《辦法》規定回撥部分比例的代收工會經費予單位的工會帳戶,由於帳戶獨立於企業,工會有全權使用經費,企業無從過問。企業非常擔心,工會有龐大經費支持,就在有關工資調整、增加員工福利的談判上態度強硬,容易鼓吹實行工業行動,對勞資和諧關系有負面影響,對企業也構成很大壓力。

    建議根據最低工資標準

    在更多了解當前營商環境及港商看法的基礎上,廣東省總工會表示:

    一、在之前對《辦法》規定進行適當微調的基礎上,對在廣東省內經營的港資企業,可考慮按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申報繳納工會經費。廣東省總工會將於近期通知各級地方工會,港資企業可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申報繳納工會經費。詳情可向當地工會查詢。

    二、就業界非常關注的回撥企業的工會經費用途問題,例如如何監察工會經費用於職工的福利和維護職工的權益,避免截留、挪用及侵占工會經費等情况,以及可能出現的使用不當等漏洞,廣東省總工會短期將在業界的協助配合下,制訂出更為合理的細則,對工會經費的使用進行監督和規範。

    香港工業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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