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欄目  
 
   香港商報>>電子報內容>>商報評論
 
莫濫用特權破壞行會保密制
2013年 10月 26日 00:00    中國窗
 

    反對派議員在立法會的內部委員會上,提出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要求政府公開行政會議審議電視發牌的文件,包括相關顧問報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出,行政會議一直采用保密原則,貿然違反不利香港長遠發展和政府施政。

    保密制是行會運作核心,與世界各地的內閣會議一樣,行會所審議的文件和資料必須完全保密,確保出席者能夠在公平、客觀、不受外界干擾的情况下審議政策,這是行會議政最重要的一環。更重要的是,特首會同行政會議的決策,是本港行政主導的一個重要體現,立法機構沒有權力去侵占行政機構的權力。反對派利用發牌事件發難,只是項莊舞劍,志在破壞行會的保密制度,所謂公開發牌資料只是幌子。

    行會會議須保密

    行政長官梁振英日前已經進一步解釋增發免費電視牌照的決定,強調發牌考慮全面,沒有政治考慮,而發牌不能引致惡性競爭。在發牌前,已告知申請人循序漸進的原則,符合程序公義。事實上,特區政府發出免費電視牌照的制度和法律,已經運作了幾十年,自60年代有免費電視開始,發牌都是由當時的港督會同行政局按既定程序決定,現時則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拍板,當中有一個十分复雜的審議過程和準則。梁振英已指出,雖然《基本法》容許行政長官可以不聽從大多數行會成員意見,但過去從未發生過,這說明有關決定是得到行政會議的認同和支持,在決策過程中亦沒有違背程序正義的原則。

    反對派提出以特權法要求行會交代有關發牌的資料,表面上是爭取所謂知情權,實際上是要顛覆行政會議的保密制度。行政會議負責審議政府最機密、影響社會各界、涉及龐大利益的政策,如果有關資料泄漏,隨時會引發軒然大波,對政府施政造成沉重打擊。所以,與世界各地的內閣會議一樣,行會所審議的文件和資料必須完全保密,包括議程保密、會議內容保密、出席者的發言保密,甚至是各人的傾向也要保密,這是行會議事最重要的一環。遵守保密原則也是行政會議成員宣誓的內容之一,現行的法律中也有《官方保密法》,目的都是防止政府秘密資料外泄。現在反對派竟要求行會交代發牌詳情,包括相關文件以至各人的傾向,等如是全盤毀壞了行會的保密制。此例一開,將來行會將失去保密精神,成員的發言隨時會公之於眾,各種機密文件可以四處傳閱,行會還如何運作?還如何保障政策公平中立?

    捍衛商業保密原則

    這次發牌不單涉及香港電視,也關系到其餘兩間申請公司,他們都向特區政府提交了各自的投資計劃,涉及大量商業秘密。倘若如反對派所要求般公開有關評審文件,肯定會涉及各公司的投資計劃、人手安排、財務資料等敏感資料,公開這些資料不但會泄露其商業機密,而且這些都是敏感的股價資料,隨時會引發股市大波動,可能對股東造成損失,屆時誰來負責?香港作為一個商業社會,當局絕對要捍衛商業保密原則,不能公開有關資料,否則其他公司將來還怎會信任香港政府?

    特首會同行政會議的決策,是本港行政主導的一個主要體現,立法機構沒有權力去侵占行政機構權力。現在反對派借發牌事件,欲以特權法來強制行政會議交代事件,在本質上是將立法機構的權力凌駕於行政機構之上。固然,立法會對於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事件,可以引用特權法索取公私營機構的文件,但以特權法索取行政會議文件卻是史無前例,原因是此舉直接冲擊行政主導模式,變相要行會向立法會交代決策過程,提交相關機密文件,有關人士甚至可能要到立法會接受議員「審問」,這究竟是行政主導還是立法主導?值得社會各界深思。

    何子文

    

 
(來源: ) 編輯:
 
商報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