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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濫用特權法公審港府
2013年 11月 04日 00:00    中國窗
 

    電視發牌風波,鬧得熱哄哄。對於喜歡看電影和網劇的筆者而言,本來對多發兩個牌或是三個牌均沒有太大意見。作為一位理性的決策科學學者,甚至乎希望政府在確保電視業「公平有序」和「健康發展」的競爭環境下,能夠隨着市場發展、軟硬件支持和投資者成熟度,逐步引入更多的合資格競爭,并有效支持本土和跨地文化創作,以回饋香港甚至乎海外華人觀眾。奈何,隨着電視發牌爭議不斷升溫和被刻意政治化,不單止讓筆者對電視業發展失去信心,甚至乎連香港金融秩序能否不被「政治冲擊」,也抱大疑問。

    金融秩序不容破壞

    從金融投資者角度看,市場任何敏感資料的披露,都有可能會造成股價大上大落,令其蒙上莫大實質或機會損失(或得益)。在發牌風波前后,港視公司股價如坐過山車,而不久之前,因為市場謠傳政府有可能考慮重發牌照給港視,最后令高追沽貨的股民再次損手。由此可見,發牌決定已經不是政府能否「皇恩浩蕩」、「網開一面」,簡單地給市民多一個娛樂選擇,而是牽一发動全身,嚴重影響投資者(包括對不同相關上市公司)利益和信心的大問題。

    對於金融秩序,議員本應不去破壞;對於行政主導,立法機關本應不去僭越;對於涉及商業公司和個別投資者,立法人士更應慎用特權法,以防市民(包括投資者)誤會,議員有任何政商「姻」結或任何可能出現之利益關系之嫌疑!

    奈何,部分議員和「風派」政黨人士似乎熱衷「越俎代庖」,兼當法官,市場規管者和特區「紀委」,無視香港「行政主導」和「市場自由」(市場流通不應憑他人包括政客在內之意願和壓力),試圖運用特權法這「公權力」,公審行會成員和官員,實有偏幫個別私營機構、冲擊「行政主導」和破壞「市場自由」之嫌。

    須知道,濫用特權法去公審特區政府,不單未必能伸張所謂社會公義,還很可能破壞金融秩序和投資者信心。眾所周知,行會評審之文件必會涉及幾間申請公司的各種敏感資料和商業機密,濫用特權法會給市民和投資者一種「錯覺」,以為議員才是最終規管者和特權人士,整個市場秩序可隨社會「政治化」風氣話改就改,所謂「行會保密」原來只是「吹噓」而已。

    對於市民來說,「香港精神」彷彿已淪為一種任何原則都可隨時放弃的「苟且偷安」信念。     司法覆核可維護公平

    筆者相信,很多專業投資者擔心,萬一濫用特權法去公審特區政府成風,以后誰來規管市場和維繫投資信心呢?買了或賣了相關股票的市民,可否用法律去制衡議員「濫用特權法」以維權呢?

    從投資角度看,濫用特權法去公審特區政府,無异於破壞金融秩序,因為投資者或會擔心因「行政權力被架空」而弄得市場「無王管」。對於市民來說,今天的股價,隨時因為政治化而「泡沫化」或者「化為烏有」,那麼以后投資者如何計價?面對高度政治化和非理性市場環境,香港的投資市場勢必因政治風險成本和投資難度而「貶值」。對於某些考慮來港上市的公司而言,他們或會因為政治化投資環境而卻步。

    這刻不發牌給港視是否公平,每個人都可以有不同意見,雖然港府表明不想打官司,但也很堅定地表示會跟足制度辦事,包括接受司法覆核挑戰,并會在法庭上詳細交代。筆者不明白,議員為什麼仍要置金融秩序於不顧,置投資環境的公平性不顧,置法庭權威於不顧,為了「私營上市公司」和「個人政治權力」去公審政府,矮化法庭權威,損害「香港核心價值」呢?

    保護中環運動總召集人 楊雨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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