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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圍立會絕不可取
2013年 11月 05日 00:00    中國窗
 

    立法會大會周三將表決是否引用《特權法》調查發牌風波。反對派正全力發動市民在當日包圍立法會,向議員施壓。莫乃光更指,周三未必有投票結果,可能會延續至翌日,包圍的市民要有打通宵戰的心理準備,這說明反對派是要重演當年反高鐵長期包圍立法會的故伎。反對派議員亦表示,會在發言時盡量「拉布」,讓市民可以在下班后參與包圍立會行動,藉此迫使建制派議員支持《特權法》云云。

    包圍立會或涉刑事恐嚇

    反對派意圖以群眾壓力迫使建制派議員就範。然而,包圍立會屬於違法行為,參與者隨時要惹上官非,教唆者更是難逃刑責。而且,香港電視不獲發牌,主要是在於經營策略的不足及財力等問題,反對派故意將事件上綱上線,目的不過是要打擊特區政府管治,冲擊行政主導,并非是為了查出真相,市民應認清其圖謀。

    《權力及特權條例》第十九條列明,任何人襲擊、妨礙或騷擾議員前往或離開會議廳範圍,或藉武力或恐嚇強迫任何議員贊成或反對任何議案,即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監禁十二個月及罰款一萬元。

    反對派煽動市民包圍立法會,是公然的違法行為,不但違反了《權力及特權條例》,更可能涉及刑事恐嚇,并非普通的示威游行。莫乃光以及一眾反對派人士,身為立法會議員竟然知法犯法,教唆市民包圍立法會,更是罪加一等。雖然莫乃光事后澄清指,只是呼吁市民再度集會,「唔系唔准人來或者唔准人走」,但他過去的教唆發言已是證據確鑿,根本無從抵賴,絕不能推卸責任。

    莫作反對派政治棋子

    事實上,反對派一直將發牌事件政治化,指王維基「出局」背后是有「政治考慮」,所以要引用《特權法》取得行會資料。然而,據現時透露出來的資料可以看到,王維基不獲發牌與「政治考慮」并沒有關系,綜合傳媒報道,王維基申請主要是有「八大死因」,包括:節目策略及編排得分最低,財力成疑,賣掉固網,在申請過程中又洽購亞洲電視台,可能會出現「一人擁兩牌」情况等。一言以蔽之,港視「失牌」,與王維基沒有根據「游戲規則」,經營策略不當有關。這些原因都是有事實為基礎,加上顧問報告認為本港電視市場不宜突然增加大量電視頻道,倘再加一個免費電視牌照,市場尚能容納,倘加兩個,經營者還可以在邊緣求存,一旦加至三個,一定會有電視台倒閉。王維基不論在財力、經驗、營運等方面都不及另外兩家申請者,落敗是正常的事。反對派并沒有理據引用《特權法》要求行會公開秘密資料。

    顯然,反對派執意要引用《特權法》,所謂公開發牌資料只是幌子,真正是項莊舞劍,劍指行會保密制以及行政主導原則,打擊政府的管治威信,使政府施政動輒得咎。他們目的并不在於發牌,而在於「倒梁」。由於反對派意圖將事件政治化的居心太過明顯,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也表明當日他不會到場,正是不希望被反對派政治騎劫。因此,市民應看清事件的真相,更不應附和反對派煽動犯法的行動,以免成為反對派的政治棋子,承擔沉重的代價。同時,建制派議員更應堅守底線,以香港整體利益為重,否決引用《特權法》。

    何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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