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政府公布批準3個申請電視牌照2個獲批而香港電視網絡落選后,風波越鬧越大,以至於發酵成政治風雨,是始料不及的。
首先,行政會議在評核申請者時全無政治考慮,只根據4大原則和11項因素。其中4大原則是一,財政能力;二,節目投資;三,節目策略及制作能力;四,建議服務的技術水平。然而,上述純財政、節目、技術、制作能力的考量卻被反對派政客加上莫須有「政治審查」和「限制自由」罪狀,不斷添油加醋,挑撥煽風,把自然落選的一方說成「不公」擴大「抗爭」,甚至發展至要在立法會內引用「特權法條例」迫使政府公布審批詳情,推翻基本法規定的行政主導憲制原則。這就是他們把電視發牌事件作大、作亂的險惡居心。
其次,反對派議員動輒引用「特權法」「審查」行會的決定和保密原則,為的是造成淩駕行政長官為主導的行政會議,至少是造成以立法會干預或「制衡」行政會議的惡劣先列,從而癱瘓特區政府的運作,制造特區政府「無能論」,以配合所謂「真普選」提出的「公民提名」讓反對派政客入閘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奪取2017年普選特首主導權和管治權。把發牌事件上線成政治事件鬧大,正是他們賊喊捉賊政治目的。
其三,實事求是評論發牌事件,行會完全公正、持平,不存在「大細超」和政治因素。根據無線TVB在「東張西望」節目公開如下事實:就財力論:奇妙電視及香港電視母公司九倉和NOW公司比較,前者有2700億元,而NOW有300億元,「魔童」的香港電視網絡只30億元,僅及前兩家的十分之一和九十分之一。就廣告市場論:2012年電視廣告收入約30億元。因全球經濟持續不景,企業削減廣告開支成,加上衛星電視覆蓋、網絡手機普及,很難做大廣告個「餅」,財力小者很難維持,造成惡性競爭。就制作水平論:有線及電盈均表示會提供英語頻道,港視無此承諾;有線和電盈每年制作1一2萬小時節目,但港視至今只制作1千小時;就收費電視收視率論,有線占59﹪,NOW占38﹪,港視占不足3﹪。
其四,政府必須客觀、準確、持平地評估電視市場的環境。一家電視台除了要不間斷地提供好節目,還要在「黃金」時段播出香港、國內和國際新聞,更要有兒童節目供少年兒童欣賞,還要義務播放政府的宣傳短片。廣告賺錢的時段實在有限。若不根據4大原則考量,弱者很快被市場淘汰。故對香港電視網絡而言,落選未必是壞事。被政客炒作成政治事件,以達到否定香港以行政主導的合憲合法政治制度,足見其居心不良。行會發牌公正有據,香港人應擦亮眼睛,自覺抵制此種唯恐天下不亂惡行。
黃熾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