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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比特幣陷阱
2013年 12月 09日 00:00    香港商报
 

    最近,筆者認識的一位琴行女教師,熱衷於買賣「比特幣」,但由於中國央行的封殺,市價大跌30%而損失慘重。而她周圍的一些朋友仍在趁低入市。內地更瘋狂,有數據顯示,全球比特幣交易總量中以人民幣結算,「中國買家」占比逾五成。

    比特幣危害不小

    「比特幣」(Bitcoin)是什麼?它原來是一種虛擬貨幣,即想像中的一種「錢」,它的「樣貌」看不見、摸不着,就恰如天上仙或地獄鬼,是憑想像的大家認可之「貨幣」。它的流通和買賣始於網絡,「面世」不到4年便被網民追捧、熱炒起來。雖然像德國已承認其「私人貨幣」性質,但至今仍得不到合法貨幣地位。熱炒比特幣有如下危害:

    首先,因為它是虛擬的,比特幣「存在」及幣值上升因沒有實體經濟的支持,其買賣就恰似買空賣空,基本上是出於投機,很容易受不法集團操控而血本無歸。這正如熱炒「黃金」,你必須先付真錢(美元或人民幣)安裝一個名為「wallet.dat」(錢包)程式才能進行交易,當操控集團發現客戶大量買入后,便用大量拋售使比特幣下跌,從而賺取升跌差價而使小戶血本無歸。由於目前比特幣可兌換美元、歐元等貨幣,故使很多人趨之若鶩。

    其次,面對炒風之盛,使人不務正業而想入非非。在內地,中國大媽熱炒黃金,中國大叔瘋搶「比特」。變身投資新寵的比特幣近期價格已貼近黃金,近日一度每比特幣升破1000美元,一年中升幅達100倍。

    新華社評論指,再創新的事物也要接受經濟規律本身的制約,但願瘋狂的比特幣不會釀成又一次可以載入經濟學史的「經典」資產泡沫事件。故內地民眾調侃道,中國人錢多,傻瓜更多。

    格林斯潘直言:「這是一個泡沫,比特幣必須要有內在價值」。因為,國家發行貨幣,必須有黃金儲備和經濟實力作后盾,并受法律所保證。

    以香港三間發行港幣銀行(豐、渣打、中銀)為例,它們首先要成為香港銀行公會成員,接受《香港銀行公會條例》監管,二要由金管局及財政司司長對該發鈔銀行對本港經濟的重要性及財政狀况按香港法例第65章法定貨幣紙幣發行條例授權發行,三要求發鈔銀行必須把美元存入外匯基金以換取財政司司長根據《外匯基金條例》發出的無息的欠債證明書作為發行貨幣的支持。可見實體貨幣是多麼嚴肅、受保、真值。

    中央出手壓抑

    鑑於虛擬貨幣比特幣在內地炒風日盛,中央終於出手壓抑。人民銀行聯同多個部委(工信部、銀監會、中證監、中保監)近日發出通知,禁止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參與和比特幣相關業務,指出比特幣非真正貨幣,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發文共五點,其第四點是,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比特幣。因而內地比特幣狂跌30%,多人損手爛腳。

    港人已經受雷曼債券之害,今日仍有人未獲百分百賠償,實應從中汲取教訓,警覺比特幣布設的陷阱。

    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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