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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亂放流言的底因
2013年 12月 19日 00:00    香港商报
 

    《蘋果日報》最近發表「讓梁家杰與梁錦松同場選特首吧!」的社論,說明了該報善於作新聞,擾亂公眾的視線,搗亂行政長官普選的諮詢討論。

    梁錦松早已公開澄清有關傳說,自己不會參加2017年的行政長官的角逐。馬時亨也表明了自己不過是講笑,梁錦松已經重申自己不會參選。大家都知道,現在只討論政改提出方案的時候,并不是報名參選的時候。如果過早炒熱自己將會參選,可以說是冲擊特區政府的諮詢意見工作,也向社會發出一個信息,他和反對派一樣,參加了貶低梁振英的陣營,企圖鼓勵群眾參加配合元旦的反梁振英的游行。梁錦松和北京的關系非常良好,當然知道怎樣才可以打聽行情,現在炒熱「參選的游戲」,對自己百利而無一害。難道他要參加選舉,需要由別人外圍代表他宣布嗎?

    《蘋果日報》不理會這一事實,繼續當成是真的,煞有介事撰寫社論,這就說明了該報的報格:顛倒真假,混淆是非,欺騙公眾。「流言滿天飛」,完全是為了轉移諮詢政改意見的大方向,讓社會大眾忘記了按照《基本法》尋求共識,制訂普選的方案。

    舞劍錦松志在家杰

    明知梁錦松參加選舉是假,仍然扭曲當成是真的,當然是別有用心,《蘋果日報》無非是為反對派叫高價,一定要讓公民黨的梁家杰入閘。《蘋果日報》說,當年在《基本法》條文寫下最終普選的目標,「如余若薇、梁家杰、劉慧卿或長毛梁國雄則連入閘的機會也沒有,連陪跑的機會也沒有,那市民的所謂選舉權便會形同虛設」。這種說法完全是斷章取義,混淆視聽。

    中央政府許諾的最終普選的目標,刊載在《基本法》第45條,寫明了普選是有前提的,那就是「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才進行一人一票選舉。《蘋果日報》怎麼能夠把這個憲制的前提,完全抹煞隻字不提?

    得寸進尺喊高叫價

    反對派現在的策略是:得寸進尺。中英聯合聲明關於行政長官的產生,使用了「協商或選舉」的字眼,中央在1990年公布《基本法》的時候,在第45條作出了由提名委員會提名候選人,再一人一票選舉行政長官的普選,他們當時都作支持,現在又不算數,得寸進尺,連提名委員會也否決掉,另外搞公民提名選舉,這其實是蓄意地搗亂。梁家杰早已報名參加過選舉委員會的選舉了。到了2017年,他仍然可以報名參加,問題到了提名委員會,能否獲得提名委員會的提名,就要看提名委員的意向了。上一次參選,梁家杰輸到七個一皮。所以,反對派這一次叫高價,完全不尊重《基本法》的規定,搞出了一個所謂公民提名。

    這是憲制所沒有的,所以,「梁家杰與梁錦松同場選特首」根本就是亂放流言,完全是黃粱夢一場。

    

金屏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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