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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住宅大廈不應開賓館
2014年 01月 07日 00:00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戴合聲報道:香港酒店業主聯會昨稱歡迎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於網誌表示考慮檢討旅館業條例,聯會希望能夠清楚界定酒店和賓館,讓旅客可以適當選擇,保障旅客權益,提高對賓館消防設施的要求,保障住客安全,以及規定賓館只可在商業或商住大廈營業,減少對其他市民的滋擾。

    五洲三級火浮現問題

    民政事務總署在北角五洲大廈三級火警后,指轄下牌照事務署按消防等安全發牌,指若不修例,擔心威脅市民安全。至於是否因為酒店房間不足,導致無牌賓館增加,香港酒店業主聯會執行總干事李漢城則指根據旅發局數字,本港2012年有2300多萬的過夜旅客,當中約六成居於酒店,平均每日旅客低於酒店房間數目,相信本港酒店房間足夠。

    李漢城昨日召開記者會時指出,是次火警令賓館業問題浮現,例如現時賓館條例規定,單位面積如在230平方米以下,可獲豁免安裝灑水系統,部分賓館走法律漏洞,使旅客不獲保障,他要求當局修例。

    他認為,政府在修訂法例時應一視同仁,設立足夠的防火及建築物條例,讓入住賓館或酒店的旅客得到同樣保障,亦不應容許任何人在住宅大廈經營賓館。李漢城又強調,酒店和賓館都有存在價值,但就絕對反對任何無牌賓館。

    李漢城形容,現有的規管法例是「三不像」,不但沒有清楚為酒店及賓館下定義,消防條例方面亦存在灰色地帶。他續稱,規格不合乎酒店的賓館可能違反商品及說明條例,稍后會向海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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