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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買公屋陷雙辣招困局
2014年 04月 01日 00:00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馮仁樂報道:政府為遏止本港樓價急升,於2月下旬宣布修訂印花稅條例,全面提高樓宇買賣印花稅的稅率。民建聯黃大仙支部自本月中至今,共收到近10名新購入租置屋恏單位的業主求助,指在不清楚條例下,安排了非永久性居民作業主,至最近收到律師樓通知,須繳付額外印花稅。民建聯要求房屋署及稅務局將對上述特殊個案作酌情處理,以解決這批「苦主」的燃眉之急。

    須付額外印花稅最多14萬

    民建聯日前在苦主申訴會上表示,10名新購入租置屋恏單位的求助苦主的家庭成員大多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在不清楚新修訂印花稅條例下,因家庭需要而安排了非永久性居民作為業主,近日收到律師樓通知,須繳付額外印花稅,并須於3月31日前繳付樓價15%,金額由7萬5千至14萬多元。

    其中一位苦主為單親人士,因獲體恤安置,與兩名子女被配到東頭恏一單位居住。他指,租住一段時間后,房署邀請他購買該單位,但并沒有告知相關條例,而進行買賣的律師樓亦沒有將新修訂條例告知他。

    民建聯指,現時苦主們「進退兩難」,既無法賣掉單位,更要籌錢繳付巨額印花稅,部分更出現情緒問題。該會強烈要求房屋署聯同稅務局,將此特殊個案作出酌情處理,以解決這批苦主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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