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彈統一輪候規則僵化
單身非長者排公屋遙遙無期
【香港商報訊】記者王卓軒報道:房屋委員會曾承諾整體輪候公屋時間平均不超過3年,但針對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輪候時間,就未有訂立目標。截至去年12月底的公屋輪候冊資料顯示,非長者一人申請人數已高達12.22萬個,首次超越一般申請者,35歲以下的一人申請者更占約六成七。民建聯批評,現時的輪候規則對傷殘或離异的非長者一人申請人不公平,要求政府為非長者一人申請者訂立輪候時間目標,并加開單親家庭隊伍。
根據房屋委員會於2013年1月修訂的《公屋輪候冊申請須知》,任何非長者一人申請者須按照「配額及計分制」輪候公屋,申請人的分數按其申請時的年齡計算。18歲申請人獲0分,每增加1歲可多獲3分,19歲申請者可獲3分,如此類推,直至59歲獲123分為止。另外,申請人在輪候冊上多等一個月可多獲1分,而若申請人現居公屋,則被扣30分。
要等到60歲較大上樓希望
根據房委會2月份的數據,在市區接受配房申請的最低分數為160分,而在新界的最低分數更高達172分,對大部分申請者而言,獲得上樓資格的最低分數可謂遙遙無期。若申請者年齡達60歲,其申請則自動轉為「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上樓時間相對較快。換言之,所有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只可以等待自己的年齡增長,獲得更多分數。直至等到60歲,獲得配房的希望才更大。
忽略申請者身心家庭狀况
民建聯大埔區議員黃碧嬌批評,現時的計分制忽略了各個申請者的身心及家庭狀况,所有介於18歲至59歲的一人申請者,包括有長期病患,婚姻或家庭出現問題的申請人,都在同一條隊伍中輪候,亦未有輪候時間目標。黃碧嬌續指,她去年接觸到的40多個非長者一人申請個案當中,過半數因婚姻問題,需要與伴侶分居,但極少有成功爭取上樓例子。她認為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隊伍應該分拆,申請者的身心及家庭狀况應納入評核。
促檢討富戶政策空置單位
民建聯亦指出,截至去年3月,有不少公屋住戶月入息已超限額,但只有3%公屋住戶繳交額外租金。而房委會的12471個空置單位中,逾4000個可供出租,但其中有超過二成單位空置逾1年。民建聯認為,房委會須檢討富戶政策,并加強監察控制單位,盡快安排申請者入住。
排老人院好過排公屋
今年58歲的黃女士表示,她自2011年登記申請公屋至今亦未獲配房。因身患坐骨神經痛,黃女士上落樓梯不便,但若回去兒子及媳婦的家中居住亦感排斥,惟有單身一人在外租住浻房。輪候上樓無期,還在服食抑鬱藥的她直呼,「排老人院好過排公屋」。
今年剛踏入60歲,已輪候公屋超過7年的譚女士表示,她於2006年離婚后登記申請公屋,但無奈月入8000元的人工未能支付市面上昂貴的租金,只能和前夫繼續共住一屋。自登記申請以來,譚女士多次與房委會溝通,亦未能得到確切上樓時間,直到滿60歲才透過「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得以上樓,在下個月才從前夫家中搬離至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