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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僕宿舍過剩 數百單位丟空
2014年 04月 17日 00:00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何加祺報道:審計署昨日公布新一份審計報告,「怒彈」產業署對高級公務員宿舍及部門宿舍管理不善,以致有宿舍遲遲無人使用。署方發現,截至去年10月,產業署出租或有待處置的過剩高級公務員宿舍多達198個;另外5個部門共有498個宿舍仍未使用,當中有六成六是由水務署持有;其中一幢該宿舍有75個單位,僅有5個使用,其餘都是空置。報告建議以公開拍賣方式出售高級公務員宿舍單位,及把水務署的過剩宿舍改列為過剩物業。

    過剩未使用單位共達696個

    審計報告指出,自1990年10月實施居所資助計劃后,新入職的公務員并沒有資格申請高級公務員宿舍,故對高級公務員宿舍的需求日漸下降。截止去年10月,有待處置的過剩的高級公務員宿舍有198個。

    審計署建議出售或出租

    報告又指,截至2013年10月,198個宿舍中有174個在出租單位之列,當中90個由財政司司長法團所擁有。審計署建議政府產業署應在合理限期內以出售方式處理由財政司司長法團所擁有的過剩高級公務員宿舍,而非把此等單位長期出租;又建議改善以公開拍賣方式出售,如增加拍賣次數及舉行整天拍賣。

    政府產業署署長回應指會接納建議,因應市場情况并以審慎及有效率的方式出售宿舍為目標,以為政府取得最佳收入回報,保障政府資本資產的利益。

    水務署75單位宿舍僅用5個

    另外,審計報告揭發,有5個部門共有498個已列為過剩物業,但仍未獲使用的過剩宿舍,當中包括:水務署、懲教署、食物環境衛生署、機電工程署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當中水務署占了330個。

    報告發現,水務署并無按產業署要求,於2012/13年度的周年申報表,匯報其中147個過剩物業單位,及延遲匯報10幢空置處所分別達1至8年。水務署自2010年起,將員工集中編配於同一宿舍,但計劃延誤,未能騰出未盡其用的處所作其他用途,亦沒有減省保養這些地方的經常費用。當中,審計署尤其關注位於葵芳興芳路的一般宿舍,因該宿舍共有75個單位,但占用的卻只有5個,其餘都是空置,是水務署40個宿舍中空置最多,每年平均維修及清潔費高達203000元。

    審計署建議水務署把過剩宿舍改列為過剩物業、盡量把住客集中編配往相同宿舍,以及早騰空更多處所作其他用途,并盡量減省未盡用其宿舍處所的保養費用、并放弃空置宿舍處所,就過剩物業地方迅速采取行動。

    水務署署長回應指出,同意審計署所作出的建議,并表示已糾正匯報過剩物業是否便於到達的資料并不一致的情况,展開全面檢討。另外,又指會按照有關規定迅速處理過剩物業問題,以及密切注視位於3處所的24個過剩單位的臨時用途,并按照政府產業管理及有關事務通告的規定,適時計劃其長遠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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