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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產業受惠十號文
2014年 05月 17日 00:00    香港商报
 

    劃撥用地可國家出資入股

    創意產業受惠十號文

    

    【香港商報訊】記者童越報道:前幾年轉制文化事業單位手里有大量的劃撥用地,若將工業用地轉為文化創意用地,依據「十號文」的精神,在補交地價款方面可享多重優惠。昨日於深圳舉辦的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研討會上,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長竇敬麗說出了上述一番話。

  

    鼓勵盤活存量土地

    竇敬麗表示,此類工業用地改成商業用地,或者公益文化產業轉變成經營文化產業,是要補交土地價。但「十號文」提出,支持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的單位,利用存量房產、原有土地興辦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在符合相關規劃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權人可暫不變更。她表示,這也就是可以暫時不補交土地款,隱含了一個地價的優惠政策。

    同時文件規定,連續經營1年以上,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按劃撥土地辦理用地手續;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采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竇敬麗表示,工業用地容積率比較低,通常要提高容積率,若用於商業、其他產業是要補交土地價款,而且價款非常可觀。但如果利用原存量的劃撥工業用地搞創意文化產業的,如果提升容積率的話,也可以不補交土地價款,可以把原來的劃撥用地協議出讓給文化創意產業,連續經營1年以上也可以租賃給相關企業使用。

    竇敬麗稱,盤活存量土地鼓勵政策,還不僅見於十號文,經省級以上政府批准,經營型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授權經營或國有控股企業,原生產經營劃撥土地經批准可采用國家出資入股方式配置。文化部、廣電總局在影院用地方面,特別是數字影院,建設用地也給予了相關的土地供應政策支持。

    將規管產業園過濫

    在研討會中,有深圳的企業家反映,現在媒體上發布的信息是2萬多家文化園區,不知是真是假?但據他所知,僅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的就有200多家。文化部文化產業司巡視員孫若風表示,目前經文化部批准的國家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只有8個,試驗園區6個,對於基地門檻也控制較高。但同時,他也承認,現在確實存在著多部門、各個層級都在做這個事(評定文化創意園),他說,文化部產業司也在研究辦法規範發展。

    國家行政學院社會文化教研部主任祁述裕亦表示,現在有很多關於「設計之都」、「文化之都」的評選,應加大對設計之都、文化之都評選的指導。他說,包括一些設計周和展示的活動,都應予以關注和指導。

    文化消費缺口3.6萬億

    國家發改委社會司彭福偉副司長稱,中國已進入了中等收入國家的行列,消費結構發生了明顯變化,但是內地目前實際文化消費規模大約一萬億左右,占居民總消費的6.6%左右,文化消費大概存在著3.6萬億的缺口。

    央行官員昨日亦表示,在各類中長期貸款都下降的情况下,今年3月末,文化、體育、娛樂業貸款1698億元,同比增長39.3%,高於中長期貸款29.3個百分點,在經濟有所下滑中成為不可多得的亮點,近兩年文化貸款增長迅速。

    相關鏈接

    今年3月,國務院正式下發《關於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俗稱「十號文」。主要是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實體經濟的融合,特別是與裝備制造業、消費品工業、建築業、信息業、旅游業、文化體育業、特色農業7個領域的融合發展。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的範圍如何界定,這是內地第一次就此出台系統性文件,具體包括文化軟件服務、建築設計服務、創意設計服務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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