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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促旅社列明小費屬自願
2014年 06月 17日 00:00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呂文蕙報道:港人愛外游,消委會去年接獲227宗與旅行團相關的投訴,較前年上升逾二成五,今年首5個月亦接獲101宗投訴,較去年同期多出一成七,包括不滿服務質素、因取消旅行團而引起爭拗及銷售手法等投訴。消委會調查顥示,消費者普遍對外游團的滿意程度較10年前同類型調查有所增加,但小費問題方面仍有待改善。

    四口家歐游10天小費5600

    消委會在今年農历新年期間,在香港國際機場禁區內的行李領取處成功訪問2514名剛參加完旅行團返港的外游人士,發現九成受訪者有支付旅行團服務費,當中七成依足旅行社建議的金額支付。七成五受訪者認為小費金額合理,但有百分之七人認為不合理。

    受訪者普遍不滿須按規定支付小費,認為小費定額過高,未能與領隊或導游的服務質素挂恥,亦有人不滿小費大小同價,即使當天沒有行程,例如只是離程至機場,仍需支付小費。有歐洲團受訪者表示,他們需支付每人每日140港元,以四口家為例,為期10天的行程便要支付5600元,認為金額相當可觀。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系小組主席許敬文表示,旅行社應向參團者清楚說明服務費屬自願性質,金額為建議上限及僅供參考,消費者可自行決定是否支付小費及支付金額,相信有助提升服務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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