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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劏房戶遭業主濫收電費
2014年 07月 29日 00:00    香港商报
 

    無記錄隨口噏 怕被迫遷啞忍

    七成劏房戶遭業主濫收電費

    【香港商報訊】記者潘仲男、何加祺報道:本港有不少基層家庭因低收入要租住「劏房」,不但要「交貴租」,更被不少業主濫收電費及不合法改裝和加裝電力分表,被迫增加開支,有團體昨日公布調查顯示,大部分「劏房」用戶繳交的每度電費,較現時電力公司向家用用戶平均收取每度電約1.1元為高。團體亦到中電總部請願,要求中電及政府部門加強巡查及檢控違例的「劏房」,保障租戶免被業主剝削及確保「劏房」的環境安全。有租戶表示,每月的電費都不一樣,業主說多少就多少,亦不知道電表位置,坦言擔心舉報業主會被迫遷。

    最高每度電收1.5元

    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於本月23及28日曾分別向申訴專員公署及立法會申訴部投訴機電工程署及中電未有履行《電力條例》及《電力則例》,去監管「劏房」電力分表安全、濫收電費等問題,漠視「劏房」住戶的安全和生活困境。聯席組織干事楊佩艮表示,根據聯席在本月上旬時所發布的調查,有七成人繳交的每度電約1.2元以上,當中有三成人則繳交每度電1.4至1.5元,但現時電力公司向家用用戶收取每度電約1.1元,認為業主向租戶濫收電費對他們并不公平。

    劏房密集電力或超負荷

    楊佩艮又指,調查顯示,不少業主在收取電費時,很多只在電話或當面告知租戶電費多少,但租戶很多都不知道自己實際上用了多少度電。調查中亦發現,幾乎所有業主都未有替「浻房」戶申請獨立電表,反而有業主在未經電力公司的批准下,不合法改裝和加裝電力分表,在租戶密集的「劏房」中,電力很可能超出單位電表所能負荷而引起短路、甚至火警,威脅到租戶的安全。

    居住在深水埗的標嫂表示,與丈夫及孫女居住在「鐵皮屋」,每月的電費不一,有時280元、有時則300多元。業主起初告訴她每度電1.4元,但她不同意便改為每度電1.2元,反映收取的電費并沒有一個固定數額。她亦擔心若告發業主,會被迫遷,故都不願與業主理論電費問題。

    另外,聯席昨午亦到中電總部請願,聯席組識干事李國權表示,供電則例指明客戶不能供電予第三者,中電作為第一供應商,理應有責任監管情况。

    中電:難入物業搜證

    中電發言人回應,供電則例只屬於中電與客戶之間的合約,中電并非執法機構,難以要求進入物業內搜證。發言人續指出,若收到有關投訴,中電會先進行調查,而假如有確實證據證實涉及轉售電力予第三者,中電將要求客戶停止有關行為;若情况沒有糾正,中電可以考慮采取進一步行動,包括向違規客戶停止供電。

    可安裝分表記錄用電量

    就目前是否有接收到相關投訴,中電發言人透露,今年迄今僅接獲到3宗投訴及2宗查詢,中電已經作出跟進,并要求業主向中電交代有關情况。至於具體詳情則涉及客戶私穩,中電指不能再披露更多細節。

    另外,中電指出,有客戶為方便記錄或監察用電量,是可自行聘請註冊電業承辦商安裝分表,但需確保固定電力裝置符合相關規定。中電又表示,在符合安全的情况下,中電亦願意切實考慮和配合幫助有關人士,如可為任何合資格的申請者安裝電表,讓客戶能享用穩定和可靠的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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