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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發明協會冀設新認證制度
2015年 01月 22日 01:58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李素瑩報道: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向「創新及科技基金」注資50億元,并設立「企業支援計劃」,加強資助私營機構的研發項目。香港發明協會前副會長林光涌期望,特區政府能推出一套針對創新發明的認證制度,讓發明家在申請基金資助時,能就其發明的可行性提交具公信力的認證,提高申請成功的機會。

  林光涌:官僚審批窒礙撥款林光涌指出,「創新及科技基金」自推出以來,成功獲批的企業為數不多。該基金的審批過程流於官僚主義,審批小組委員以專家學者為主,卻不了解企業的實際需要,而企業往往未能游說專家小組批出撥款。「他說你的發明行不通,而你沒法證明。」他指出,科技研發是講求「無中生有」,新的發明容易被人質疑其可行性,但這些新發明卻是競爭者少,潜力較大的;反之,能夠廣受認同,較容易受認可的往往早已為人所知,市場競爭較大的。

  他指出,一些企業會委託律師代其撰寫資助申請,由於律師較了解申請書的填寫技巧,往往較容易幫助企業取得資助,但對於個人發明家或小型企業而言,未必有足夠資源聘用律師。

  林光涌更質疑,有些專家學者甚至有仿效他人發明之嫌,「你交給他看,他說你的發明不行,或者把你的發明拿去研究,自己加一點改良,便說是自己學生的發明。」

    憑可行性認證利推新產品

  他盼望,香港宜推出針對創新發明的認證制度,發明家可以將自己的發明品提交認證中心作實驗證明,了解其發明的可行性,發出認證。發明家可憑該認證作為依據,申請政府的資助撥款,或物色投資者,推動產品的投產。「其實香港有很多小學生也有很好的發明,但產品發明出產品后,沒有制度可對其發出具公信力的認證,結果其發明只能作為一個沒有實行的意念。」

  林光涌指出,發明家現時雖然可將發明品申請專利,但專利認證只是一個專有權的認證,沒有證明產品的可行性,無助於創新科技申請資助。「專利可以是一項空泛的意念,未經可行性證明,但創新及科技基金是要看可行性。」至於坊間一些產品質量認證服務,他認為,只能對成品品質的認可,而不能證明產品功能。「你去SGS,可以為一杯煲過的水做水質檢測,但這個只能證明那杯水的水質,未能證明這個水質是由這個水煲造出來的。」

    冀財委會盡早批出撥款

  他又期望,當局能提高創新及科技基金的審批透明度,在否決申請時,能更清晰地指出否決原因及專家小組的疑點,并加強審批小組委員的多元化,使小組在審批時,能考慮更多觀點。

  去年的施政報告重提成立創新及科技局,立法會并於去年年底通過有關提議,惟由於議程因素,立法會財委會至今仍未批出該項撥款。林光涌認為,創新及科技局的成立對本港創新科技的發展有正面作用,希望財委會能盡早批出撥款。

 
(來源: ) 編輯: 李曉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