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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政協完善港澳投資法制化
2015年 02月 11日 00:00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李智林報道:山東省人民政協在省兩會期間召開「港澳政協委員和海外顧問提供法律諮詢」專題座談會,邀請法律界人士為港澳政協委員解疑釋惑,讓更多的港澳企業家了解內地法制新特點及山東金融業有關新政策等,旨在完善港澳投資合法化、雙向合作完善化、雙方利益保障化。

    據了解,今年1月國家商務部公布了《外國投資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對於外商在內地投資的准入許可做了重大調整。山東德義君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煜表示,改革開放早期制定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一直沿用至今,現在看來,「外資三法」確立的逐案審批制管理模式已不能適應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需要。趙煜稱,新的《草案》中從政府事前審批向提供公共服務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轉變,在大幅取消行政審批。比如,有限的准入許可取代外資核准,一旦新法律生效后,外國投資者只要未出現在「負面清單」上,即可享受「國民待遇」,這一點甚至比上海自貿區走得更遠。

    山東省政協常委朱銘泉問及香港投資者如何購買內地人士所持有的公司股權,趙煜律師表示,目前香港投資者在內地法律下,仍被視為外國投資者,需要視所投資的具體行業而定。陳漢才委員建議,希望山東政協將諮詢座談會的形式常態化,并在會后專題調研港澳投資者在山東營商過程中所遇到的法律問題,予以集中輔導、解決。

    北京德恆(濟南)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愛介紹了山東金融改革以及資本市場的情况。她分析稱,山東經濟一直是大象經濟,前幾年金融業發展比較落后,自從2014年實施金融改革22條以來,資本市場發展比較快,金融機構紛紛涌現,區域金融中心初具雛形,僅新三板上市企業目前已過百家,望港澳資本合理關注、有序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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