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查辦港版「頭文字D」
13港叔被判 扣車拘役
【香港商報訊】記者易小婧、姚志東實習記者牛玥潼報道:近日,深圳交警偵查大隊在海關協助下,查辦一起群體危險駕駛案,查扣麥凱倫、法拉利、蘭博基尼、GTR等嫌疑車輛13台,帶回12名涉案嫌疑人進行調查,并對12名涉案嫌疑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寶安法院於1月28日對13名被告判處拘役1至5個月不等,緩刑6個月,并罰人民幣2萬至5萬元不等。
首例群體性飆車案
深圳交警局偵查大隊二中隊長謝星明告訴記者:「對追逐競駛類危險駕駛罪中國暫無進一步的司法解釋,相關法規還在形成當中。」交警偵查大隊專案組,克服了辦理追逐競駛類危險駕駛案所面臨的「查緝難、取證難、認定難、起訴難」的客觀困難。
根據警方查扣的超跑上的行車記錄儀顯示,在沿江高速上,這些跑車競速時行車速度超過251km/h。警方表示,該案是深圳交警查處的規模最大、涉案人數最多、潜在危險最大的一起危險駕駛案件,這在國內同類飆車案件也實屬罕見。
飆車團夥是一批中老年港籍人士,年齡從30多至60多歲不等,其表示,香港路窄處罰嚴,而深圳道路又平又寬又直,飆車感覺很刺激舒服,但沒想到這邊法律也會這麼嚴厲。
近300公里時速飆車
2014年11月6日中午,深圳交警偵查大隊接報警:「有多輛跑車在深圳沿江高速以時速近300公里飆車,嚴重威脅過往車輛安全」。交警偵查大隊立即派員展開調查。
警方調取了相關視頻,通過視頻跟踪發現:7台僅挂有香港車牌的車輛於11月6日12時30分前后從沿江高速前海收費站進入沿江高速,群體高速行駛前往廣州方向。從監控視頻畫面可見,這批車輛在持續高速相互追趕,任意變道、穿插。
初步測算,該群跑車在西鄉至東寶河段平均時速是195公里/小時左右,具體均速及最高時速正在進行司法鑒定中。
在深圳轄區30.5公里的道路上,有30個攝像頭全程記錄了該群跑車的行駛過程。
深圳交警偵查大隊立即啟動查處飆車應急預案,及時通知高速公路公司采取相應安全措施,并組織警力對該批車輛進行布控查緝。
次日再度極速驚魂
11月7日上午,警方又接到2位市民報警:「廣深沿江高速寶安到福永段往廣州方向,有香港牌的豪車以超200公里時速飆車。」
經警方調查發現,有8台僅挂有香港車牌車輛,於11月7日11時0分前后,從沿江高速前海收費站,進入沿江高速,群體疾馳前往廣州方向。
記者從沿江高速的監控視頻以及警方查扣的跑車內的行車記錄儀上看到了飆車畫面。這批車輛一直在持續高速競駕,穿插變道,你追我趕,交替領跑。
警方初步計算該批跑車在深圳段的平均時速是214公里/小時左右,具體均速及最高時速正在進行司法鑒定。可以形象描述:該批跑車僅用7分多鐘從深圳南山到達東莞地界。
「深圳法治通城」行動
飆車團夥落網得力於海關的緊密配合。
按照深圳市「深圳法治通城」行動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為加強粵港兩地牌車輛管理,深圳市交警局與深圳海關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大力整治粵港兩地牌車輛的違法行為,開展了代號為「攜手」的聯合整治行動。建立了信息交換聯動機制和協查機制。
截止11月12日共查獲12輛車、13人。其中之前查獲的11人已經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當天下午又有1車2人歸案,交警偵查大隊正在對2名當事人進行調查。
據調查,該批車是申請了一次性臨時來往粵港小車及駕駛人入境,辦理了紙質的臨時入境機動車行駛證(有效期11天),入境后停留不得超過7天。
中老年團實屬罕見
此案出現的沿江高速飆車團夥全是來自香港的中老年人,最小的36歲,最大竟已達到62歲,可見為了追求速度快感上演「中老年版頭文字D」。飆車團夥成員周某自稱不懂普通話,平時一批香港朋友聚會時,說起深圳建成的沿江高速路面不錯。於是相約去珠海自駕游,周某承認參與了11月7日那次飆車。有記者問知不知道有高速限速規定,他說不清楚,很少從香港上來深圳。經過此事后,周某表示非常后悔沒有清楚了解內地相關嚴厲的法律,并表示感謝警察教育他。另外一些飆車團夥成員向警方表示,香港道路較窄,限速較低,處罰嚴格,聽說沿江高速路「又寬又直又平」,於是申辦了一次性臨時入境行駛證,感受下駕駛樂趣,體驗下「巔峰感覺」,感覺「很舒服」、「很刺激」。
與死神玩游戲
飆車極其容易造成車禍與死傷,存在嚴重安全隱患。飆車影響行車秩序,妨害交通安全。高速行駛或高速蛇行,嚴重影響周邊其他車輛的正常行駛,甚至改變其他車輛行車方向。導致其他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飆車制造噪音,夜半擾民。飆車的引擎發動、剎車所發出噪音影響了社會的安寧,夜半干擾人們正常休息,甚至引起民眾恐慌。飆車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逃避交通監管。深圳交警專業人士介紹,在深圳,大多飆車車輛為非法改裝車輛,非法改裝車輛違反機動車登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通過非法手段通過機動車年審,在年審過程做手腳,逃避交通監管;非法改裝車輛大多不依法登記,造成車禍與死傷,容易逃逸,妨礙交通秩序的管理,增加偵查破案的難度。
涉案者均被緩刑
2014年12月15日,深圳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偉等無視國家法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被告人歸案后均認罪態度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結合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法院決定對上述被告人適用緩刑。深圳交警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二十五條,「駕駛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超過百分之一百的,處2000元罰款,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一百以上的,處3000元罰款,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對13名違法人員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2年內不得重新申領或換發機動車駕駛證。由於該案所有人員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所有涉案車輛由車主請拖車拖移至深圳灣海關共管區。
沿江高速未開通就有
沿江高速公司副總經理李明輝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廣深沿江高速飆車現象,其實自從去年沿江高速正式對外開通之前就存在了。而且幾乎每周都存在飆車,一般8輛到10輛。李明輝稱,其實飆車給收費站場站和高速路沿線以及路上交通都帶了不小危害。「有些飆車的玩起漂移。他們入了收費站之后,會一字排開,同時出發,最快時速超過300km/h,這樣在車流中交錯蛇形穿行。一旦發生事故不堪設想。」據了解,廣深沿江高速深圳段99.7%屬於橋梁道路,70%在海面。由於海面橫風較大,該高速公路限速最高時速100公里每小時。車輛在高速行駛情况下更容易受到海風側向風的影響偏離行駛車道,一旦失誤,會飄離原車道墜入海中,不光會威脅海中輪船,也對墜海車輛及時施救造成極大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