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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港代港委囑增基本法認知
2015年 03月 10日 00:49    香港商报
 

     港代港委囑增基本法認知

    【香港商報訊】兩會采訪組北京報道:今年是香港基本法頒布25周年。在北京出席全國兩會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9日呼吁,加大基本法宣傳學習力度,增進港人的認知。另外,人大代表譚惠珠昨日接受新華社專訪時亦指出,香港社會一些人對「一國兩制」的認識存在偏差,政制發展香港一定要走基本法規定的道路。

    9日,港區政協委員小組討論《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時,亦聚焦香港基本法。委員們普遍認為,中國憲法與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的憲制基礎,去年「占中」事件暴露出一些港人對基本法認知和理解不足,亟須加大宣傳力度。

    香港宣傳基本法力度不夠

    容永祺委員指出,回歸18年來,香港在宣傳基本法方面力度不夠,要繼續加強。他認為,不僅特區政府要做,還要支持不同愛國團體、專業團體,以及利用網絡和媒體渠道加大宣傳。

    劉兆佳委員認為,要多宣傳基本法的歷史背景,讓港人知曉基本法希望實現的戰略目標。

    譚耀宗委員指出,去年,一些年輕人因不了解「一國兩制」和基本法而參加非法「占中」。他建議,以基本法頒布25周年為契機,通過在港開展專題研討等形式,推廣好基本法。

    國家對遵循基本法提出要求

    林健鋒等多位委員注意到,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港澳部分提出,「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他們認為,此表述不僅是要求香港配合國家依法治國,也是對香港推行政改等問題必須遵循憲法和基本法提出要求。

    劉漢銓委員表示,落實2017年香港特首普選必須在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軌道內進行,絕不能在基本法外另搞一套。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於1990年4月4日在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并對外公布,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對記者指出,基本法是香港發展的指南針,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若香港要法治立港,市民大眾須對基本法有更深更廣的理解。「對大部分不看基本法的『占中』人士來說,這個階段重新推廣、宣傳基本法等於對歷史的教育和掃盲。當更多人站在法治的平台去討論問題,一些錯誤思維的空間就將愈來愈小。」陳勇說。

    珠姐:一定要走基本法規定的路

    另據新華社報道,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表示,在政制發展上,香港一定要走基本法規定的道路。

    譚惠珠指出,香港社會一些人對「一國兩制」的認識存在偏差,以為香港政制發展只是高度自治範圍內的事,這是錯誤的。根據憲法和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香港基本法的解釋權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修改的決定權。

    針對行政長官普選問題的爭議,譚惠珠說,基本法規定得很清楚,中央政府任命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和行政機關的主要官員。行政長官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這表明,行政長官人選應與中央有着良好的互動關系。而基本法第一條就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因此,行政長官既要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也要效忠國家。這是討論普選問題的政治基礎。

    一些人以所謂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不符合普選的「國際標準」為名予以反對,譚惠珠指出,「這是站不住腳的」。普選沒有所謂「國際標準」,因為各國都根據本國的歷史和憲制背景,來制訂普選辦法,設定政治體制。對香港特區而言,政制發展的基礎只能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

 
(來源: 香港商报) 編輯: 徐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