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謝國平實習記者沈澤南報道:12日,在京參加全國「兩會」的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雲龍接受本報記者專訪。陳雲龍(右圖)對2014年在環保執法、預防腐敗方面工作進行了回顧,并結合今年的提案對今后檢查工作提出了建議。他表示,加強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后,檢察院各方面工作將更給力。
據陳雲龍介紹,在查處生態環境違法犯罪方面,2014年全省檢察機關共批捕涉嫌污染環境罪778人,同比2013年增長近5倍;起訴污染環境罪1266人,同比2013年增長近20倍,批捕和起訴人數分別占全國同期該領域案件的43.7%和46.7%,接近全國一半。此外,查處環境污染事故背后職務犯罪方面,查辦該環節職務犯罪86件91人,相當於前五年相關環節查處人數的總和。陳雲龍強調,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預防出生產力的精神」,今年浙江檢察機關將進一步創新方式方法,進一步提升預防工作的實效。陳雲龍連續五次領銜提出《關於制定加強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的議案。陳雲龍建議,加強和完善職務犯罪偵查信息保障。在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中增設強制調查取證程序,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增設政府信息公開的例外規定,在人民銀行關於客戶信息保密的相關規定中增設金融機構保密義務的例外規定。陳雲龍介紹,目前,雖然國家層面還沒出台相關法律規定,但現在全國31個省級人大常委會都已經出台了《關於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決定)》。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可以保障檢察機關更加有力、高效地行使法律監督權。」陳雲龍說,加強法律監督的建議他會一直堅持提下去。我相信通過努力,總有一天檢察機關工作在行使監督權上會更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