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針對中國官方是否會允許地方政府破產的問題,中國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昨日在海南博鰲表示,中央政府將負起監測責任,不必走到地方政府破產這一步,就能把前述問題解決。在當天2015年博鰲亞洲論壇分論壇——「市政債: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最優選擇」上,樓繼偉如是表述。
總體債務規模可控
近幾年來,中國地方債務以及由其可能引發的銀行壞賬一直是各方唱空中國經濟的主要理由。2013年,在「汽車之城」底特律負債超過180億美元正式申請破產保護后,中國審計署派出逾5萬名工作人員,對各省政府性債務進行審計。根據該審計結果,中央和地方政府各有約10萬億元人民幣的債務規模,被多位專家視為處於風險可控的區間。對此,樓繼偉亦持相同意見。樓繼偉表示,中國的總體債務規模是可控。2014年底,按照最寬口徑估算,中國的總體債務占GDP的比重不到40%,相比其他國家較低。針對地方政府會否破產的問題,樓繼偉進一步指出,各國制度不一樣,比如美國出現底特律破產乃至差不多幾年就有一個縣破產,這主要是因為美國屬於地方自治,但中國不是;中國的《預算法》只把發債的責任授給省一級,而且只允許財政發債,因此每個省必須對下面所有的債務實施管理。
出售資產償還債務
此外,與西方國家的地方政府基本是負資產的情况不同,中國政府手里有不少資產,存在處置回旋空間。尽管坦誠了「地方債規模比國家債務要大,整個地方政府最終要償還的債務規模在12萬至13萬億之間」,但他表示「中國地方政府可以出售資產以償還債務」。與上一輪1萬億按53.8%比例在各地區進行分配不同,樓繼偉說:「對於負債比率高的地區,財政部將給予較高債務置換額度和較低新債額度。」受置換1萬億元存量債務消息影響,中國10年期國債價格本周大跌,跌幅將創去年12月以來新高。
1萬億未必夠置換
兩周前,國務院已經批准了額度為1萬億元的地方債務置換。樓繼偉表示,「此次批准1萬億地方債置換的考慮之一,是想通過地方自主發債置換出地方政府通過影子銀行獲得的融資,當然最后還要看地方政府能否低成本發債。」但財政部隨后發布的債券置換細節顯示,這1萬億額度并不足以覆蓋當期所有應償債務:本輪債務置換範圍是截至2013年6月末經審計確認過的存量債務中,2015年到期需償還的部分;1萬億元占上述債務額度的53.8%,各地區債券額度按該比例分配。債務置換只是形式變化,不增加債務餘額或財政赤字。
「會否有第二個1萬億地方債置換要看現批的1萬億置換地方債發行情况,財政部有準備計劃對老債分類、緩釋和規範。」樓繼偉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