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舖傷健斜坡反映法例僵化
建築師 蔣匡文
特區政府之官員一向以有效率而自高,在過往,他們覺得香港與鄰近城市諸如台北、新加坡、韓國等的城市發展相比都要勝一籌。但正如一位退休高官私下相告,今日香港的效率在表面上似乎未改,但已有被人比下來的感覺。
以土地發展為例,政府知道上屆政府不作為,使今日的住宅、社區用地及商舖不足,但搞了幾年,供應還是不足,也不能阻止樓價上升,這是因為政府內部在這幾十年內增加了不少程序,一環扣一環,政府有心也變無力。
水貨客使港人出現反內地旅客之風潮,有人提出在邊界附近興建一些臨時的一層大賣場,既可解決水貨客擾民,又不會影響旅游行業,一舉幾得,政府內部不少部門也贊成,但是把方案提到各衙門,各衙門又有各自之程序,結果遲遲未能推出。有人估計,如果這是發生在內地或新加坡,一個月便可以把計劃完成。
政府現在的機制是沒有事急馬行田的方法,朋友陰謀論家老何提出,這是英國臨走前把香港政府內部拆散,變成衙門林立的結果。此外,以反貪為名,政府又增加了不少程序,包括一些不同委員會等等,表面上是大家更民主,吸納更多社會上不同的意見,也爭取業界同意,使推出的政策被反彈的機會減少。
但這些程序往往需半年至三個月才開一次會,有什麼問題又要到下一次開會才可通過,結果往往有些小事,即使無人反對,都要一年半載之后才可以通過,如果程序上有二、三個會,最少要四至五年才可以在政府內部通過,然后才能夠交出來給社會再議,大家可以想想,政府的效率去了哪里?
但這些程序真的可以解決問題嗎?今日社會上不是比以前更多爭拗麼?
有不少這些程序,只變成政府官員推搪的解釋,并不實用。舉個例子,為了要照顧傷健人士,政府有一個委員會,在建築物條例下提出很多建議,規定進入建築物內要有1比12以上的、也要有雙面扶手的坡度,而在建築物條例下,新建的街邊店舖都有起碼高於路面150公分,以免路面雨水倒灌,因此要入一間街舖,新建的物業都要有一個1米左右寬約1.8米深的斜坡,兩旁要有扶手。而理論上所有舊建的商舖也要為此在自己的店舖內改裝有此斜坡。
這是一個依照西歐標準而訂立的理想方案,西歐的商舖面積都非常大,訂立標準的委員會內也是一些教授及權威人士,他們都執意以最高標準,以便有利傷健人士,這本來無可厚非,但香港的店舖門面最小的只有幾尺寬,一個傷健入口已占了它們一半的門面,因而在實際執行上是有強人所難的情况。所以在新建築入伙前,店舖大門入口都有傷健斜坡的安排,但收了入伙紙后,不少商舖及業主立案法團都會非法把這些斜坡更改,取消了這些設施,舊的商舖也很少會改裝入口方便傷健人士,結果這法例并未有為傷健人士帶來太多的改善。
在外國,有些特殊情况下,其實這個所謂1比12的坡度是可以改善的,如果某高差只有三步之內,有城市會把這斜坡坡度改高至1比1或1比2,而只需要一面扶手,這小小的彈性估計在香港的情况下會方便了不少商家,雖然傷健人士上坡會辛苦了一點,但會有更多的地方方便他們,而商家也不致有知法犯法的毛病,西諺常言道:「魔鬼生於其細節」。這是一個小例子,但可以反映今日政府在立法、執行上之僵化,這是政府今日內部問題的所在,執行政策不到位,就是一個關鍵。
所以不管誰上台下台,政府應該找一些局內人、民間智庫、學者及專業人士,研究一下現屆政府在執行某些政策上的程序可否改善,使其更有效率,市民自然會對政府執政有所改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