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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港基金分銷模式不應被曲解
2015年 05月 05日 02:00    香港商报
 

在香港,由於金融服務架構以及購買者的偏好,零售銀行主導着共同基金的分銷。香港證監會(SFC)最近發表的報告,強調了共同基金銷售渠道有限、分銷鏈集中的問題。報告認為,香港的基金分銷缺乏競爭,是基金費用不受競爭壓力影響和香港個人投資者未跟隨全球潮流轉向指數基金、交易所買賣基金(ETF)及其他低成本投資產品的可能原因。

零售銀行作用不容忽視

有外媒表示,去年在擔心美國利率上升、銀根收緊的情况下,投資者開始擴大資產配置範圍,將資金投入多資產類別基金及投資股票的基金。存款利率維持低位,推動存款從銀行帳戶分流至奉行各種策略的共同基金。如果沒有銀行分銷,基金在香港及亞洲其他市場的人氣將遠不如現在高。不充分重視零售銀行在調動私人儲蓄上的作用、而把關注焦點放在費用競爭上,可能會把香港和亞洲金融服務價值鏈中的關鍵一環過度簡單化。

在香港成本更低的替代產品已存在多年。作為全社會普及的強制性退休儲蓄制度,強積金與通過銀行銷售的投資策略相仿、更普遍可獲得的基金相比,該平台上提供的基金通常費用更低。然而,倡導大家向這些費用更低的基金自願供款的工作一直令人失望。

在台灣,購買離岸基金的費用與香港相同,銀行分銷占基金銷售的比例僅為30%。這說明,要讓投資者去尋找費用更低的產品,需要的將不僅僅是分銷渠道的多元化。 

 
(來源: 香港商報) 編輯: 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