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黃裕勇報道:對於有坊間傳聞該綁架案會否牽涉其他更複雜的作案動機,郭少波表示,經過省公安廳的偵查結果顯示,這宗綁架案為一次有預謀的單純劫財綁架案,9名內地被捕疑犯,實施直接作案的是7人,另外兩人一個是組織偷渡過去的,一個是在深圳負責接贓款及贓物;生於1976年的貴州翁安縣疑犯猶×魁為主犯,是他組織並具體領導實施了這次震驚香港的綁架案。
●匪幫一直以盜竊「維生」
他透露,這個犯罪團夥在到香港盜竊綁架人質前,在飛鵝山事先潛伏和踩點,通過他們一段時間的踩點,知道這家人經濟條件比較好,但是不一定知道他們是誰,或者是有意識地針對某一個目標去的。
具體負責偵破這個案件的深圳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李平說,這幫人主要是以盜竊「維生」,他們想着盜竊錢來得太慢,他們想幹一票大的,這次如果偷得成就偷,正是帶着這個目的,他們在深圳就已經做好了預謀,更帶着一些繩索、刀具等工具赴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