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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料仍有贖金收藏在港
2015年 05月 15日 00:00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區天海報道:本港警方昨日差不多在相同時間,與內地公安同步召開記者會,在綁架案中除早前拘捕的疑犯鄭興旺是在港被捕外,其餘8名涉案人士現時仍在內地拘押,警方表示本港雖與內地并無逃犯移交協議,但會與內地執法部門商討;警方相信綁匪是有預謀犯案,而案中有2500萬元贖金仍未尋回,相信有涉案人士在逃,會與內地公安繼續追查。

    綁匪非針對事主家庭背景

    警方東九龍總區曾正科高級警司(刑事)表示,由於疑犯涉為內地人,警方按既定機制通報廣東省公安廳,公安成立專案組查辦,案中連同早前在香港被捕的疑犯鄭興旺,案件至今共拘捕9名內地人,部分人在港有盜竊案前科;從資料顯示,鄭是從正常途徑進入港境,但內地拘捕的8人從什麼途徑來港,警方仍在調查中,相信最少有6人曾經來港,而9名疑犯在案中都擔任不同角色。曾指出,相信他們早前相約在深圳密謀,犯案前半個多月曾來港,并到飛鵝山一帶「踩線」,覷準事主家庭經濟條件較好,才會鎖定該幢獨立屋,而綁匪相信只是針對該單位,并非針對事主家庭的背景。曾正科稱,案中2800萬元贖金只尋回280萬元,警方仍調查其餘贓款收藏在香港,抑或由其他在逃人士保存,至於贓款是否由始至終是否由主腦保管,曾表示不方便透露。

    凸顯粵港執法部門合作重要

    曾正科續稱,今次行動凸顯粵港執法部門緊密合作的重要性,不管潜逃人士逃往何處,兩邊警方都會將其繩之於法,粵港警方均不容許有組織及涉暴力罪案發生。曾表示,本港過去亦曾與內地警方合作,有多個成功例子,不會因為未簽訂逃犯移交協議,就着疑犯的移交與審訊,會與內地有關部門商討處理方案,如涉及法律問題會與律政司尋求指引。此外,曾正科呼吁市民,如有此案的任何資料或留意到案發至今在飛鵝山及葵坳山一帶有可疑物品或人士,請盡快與警方聯絡。

    粵港合作最轟動拘張子強

    粵港警方過去亦曾共同處理大型刑事案件,其中外號「大富豪」的賊王張子強集團案曾轟動一時,上世紀1998年1月,張在港被警方追捕潜逃內地,同年策劃另一宗大案時,在江門外海大橋上與多名同黨被公安拘捕。11月12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子強案公開作出一審判決,他因非法買賣爆炸物罪被判死刑,另因綁架罪和走私武器、彈藥罪被判無期徒刑,并於12月6日被槍決。

    羅君兒留言:會繼續生活

    另外,綁架案中肉參羅君兒,在虎口逃生后曾召開記者會「報平安」,但自此再無露面,她日前在社交程式Instagram上,張貼一張黑白風景照,并引言「My life will keep going」(我會繼續生活),獲百多個朋友赞好支持,多名朋友更留言:「take care, all the best!」予以支持;至昨午5時許,她再上載一幅水墨畫相片,留言道:「A page has tur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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