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林麗青報道:針對近年深圳法院案多人少現象頻被提起。在本屆深圳人代會上,深圳中級法院工作報告顯示,深圳法院以不到廣東十分之一的法官,辦結全省法院近五分之一的案件,法官人均辦案數量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倍,全國平均水平的3倍。對此,有人大代表表示,需要增加法官編制,改善案多人少現狀。
代表徐東升昨日表示,在工作壓力持續較大的情况下,會造成人的心理失衡,不利於法官公正判案,建議加大人員編制安排。人大代表杜玲認為,深圳法院人員編制指標少,主要是受深圳戶籍人口較少所限。杜玲建議,法官編制應該實現屬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