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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主被私了 深警方調查
2015年 06月 15日 00:00    香港商报
 

    港商冒領780萬離奇獲釋

    苦主被私了 深警方調查

    【香港商報訊】記者姚志東報道:內地受害人楊劉保巨款12年前遭港商冒領,深圳警方給出的「選擇題」是:銷案你拿錢或對方坐牢你沒錢拿。老楊選了前者,但最終錢沒拿到,案子撤了,嫌疑人也「飛」了。該宗「被私了的案件」遭曝光后有了最新進展,深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深圳公安昨日凌晨發布消息稱,深圳市公安局高度重視此案,立即成立聯合調查組。記者昨日致電深圳市警方有關部門,警方表示,目前正在積極調查此事,一旦有結果將第一時間向媒體及社會公布。

  

    780萬存款莫名消失

    6月13日,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節目曝光一起「被私了的案件」,販賣羊絨的河北清河縣商人楊劉保2003年在深圳的一家農行開通賬戶,但隨后發現,到賬的一筆780萬元貨款不翼而飛。

    老楊找銀行討說法得知,巨額貨款被老楊生意相關方港商謝金來取走。老楊當年9月向深圳市公安局經偵局報案,后者在2004年5月完成取證后正式對此以涉嫌合同詐騙立案,卻直到2012年初才對嫌疑人謝金來進行通緝,謝金來於3月落網。案件尽管拖延了9年時間,但到此時,本應繩之以法、償還老楊所有損失,「案情」卻變得更加棘手。

    辦案人員電話告之老楊:一是討回存款,但是需要他主動撤銷案件;二是讓犯罪嫌疑人坐牢,但是錢款就不歸還了。更令老楊氣憤的是,謝金來只能償還300萬。出於本能,老楊同意銷案后對方還300萬私了。

    然而,深圳市公安局經偵局警員卻告訴老楊,對方反悔,不退錢了。更令他想不到的是,抓回來沒有1個月,嫌疑人謝金來竟然被深圳警方釋放了。

    但此時,該案已銷,深圳市公安局經偵局警員告訴老楊,到其他部門想辦法。至今,深圳市公安局信訪辦公室仍以受害人自己撤訴為由拒絕了老楊的申訴。

    專家:辦案警員涉嫌違法

    這起過去了12年的詐騙案至今無果,經《焦點訪談》曝光后,終於引起深圳公安局的高度重視。深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深圳公安昨日發布消息稱,針對央視曝光的這起案件,該局高度重視,立即召開會議,成立由法制、督察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本著實事求事的原則,對報道所涉及的案件問題進行全面調查。調查結果將尽快向社會公布。

    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洪道德認為,辦案民警給老楊打通那個電話時就已涉嫌違法。公訴案件由司法機關依照職權去進行追訴,根本不存在讓被害人進行選擇的問題。被害人主動要求撤案,在法律上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更不要說辦案人員主動要求被害人在兩種方案中選一個。這里只有一種方案,就是嚴格追訴。洪教授認為,讓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之間進行私了,這是不允許的,就是他們自己想私了司法機關都不能同意,更不要說辦案人員要求他們私了。刑法第399條規定,明知犯罪嫌疑人有罪的,故意包庇使他不受到追訴是一種犯罪行為。

    農行深圳分行自稱無責

    另外,不少網友將矛頭指向銀行,認為如此巨款隨便被人冒領,銀行存在管理失責。對此,中國農業銀行深圳市分行昨日發來聲明稱,該合同糾紛已於2002年由深圳中級法院一審、廣東省高級法院二審審理,根據法院判決書,法院終審認定農行人民北路支行已根據相關規定,對結算票據上的印鑒與客戶預留印鑒是否相符盡到了應盡的審查義務,判決農行人民北路支行「是按照銀行內部賬戶資金結算的有關規定和程序嚴格進行操作,不存在任何過錯」、「對羊絨廠訴稱的資金損失并無過錯,農行人民北路支行對此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有分析指出,這起案件中,除了老楊,似乎所有的相關方都有難言之隱,可這裡面到底隱藏著什麼呢?銀行到底應該承怎樣的責任,警方到底應該怎麼辦案,不僅老楊想弄個明白,公眾也需要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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