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貿區擴容以來,其在投資管理方面的制度創新備受關注。16日,在上海舉行的自貿區論壇上,相關專家表示,下一步自貿區應率先探索解決中國互聯網領域廣泛存在的外資「協議控制」難題,為互聯網企業登陸境內資本市場掃清制度障礙。
上交所正打開通道
所謂「協議控制」(VIE模式),通俗來講就是境外註冊的上市實體,在中國境內設立一家外商獨資企業。該外資企業通過協議而非直接投資的形式控制內資企業,以獲取后者的利潤和投票表決權等。「協議控制」模式最早由新浪在納斯達克上市時使用,由於其規避了監管部門的併購審批,被廣泛用於互聯網、出版等外資被限制或禁止的領域。雖然「協議控制」的合法性一直沒有明確界定,但在內地互聯網產業發展初期,這種模式為創業企業吸引了源源不斷的美元投資。不過,采用VIE模式的企業最終在境外上市,使得國內資本市場流失了寶貴的上市資源。對此,上海證券交易所提出,研究設立戰略新興板,為海外上市的中概股打開回歸通道。國務院在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若干意見中也表示,要研究解決特殊股權結構類創業企業在境內上市的制度性障礙。
協議控制納入清單
上海財經大學自貿區研究院副院長孫元欣表示,投資管理制度創新一直是自貿區的重要任務。針對外商投資的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預計很快能推廣至全國。下一步自貿區深化投資管理制度創新,應該把外資「協議控制」納入視野範圍。
「原來我們講的外商投資,一般指股權投資。現在情况變复雜了,像『協議控制』,沒有股權上的關系,但構成了實際控制。根據新的《外國投資法》草案,實際控制也要納入法律監管。在這種情况下,如果外資繼續通過『協議控制』方式進入限制或禁止領域,就對現行規則和公信力形成了挑戰。』孫元欣說。在孫元欣看來,未來自貿區在投資管理改革試點中,需要進一步明確互聯網哪些領域對外資是禁止的,哪些領域是限制的。「如果是禁止的,那就一定不能做。如果是限制的,要給一段過渡期,讓企業在這段時期內對VIE結構進行整改,再到監管部門報批。」事實上,內地已開始嘗試放寬外資在互聯網領域的市場准入。今年年初,工信部發文表示,在上海自貿區內試點放開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經營類電子商務)的外資股權比例限制,外資股權比例可至100%。
「除了電子商務,O2O生活服務等互聯網新興領域也可以納入非外資限制類。」互聯網專業人士、易凱資本CEO王冉曾表示,即使是有限制的,也可以把內容管理和股權限制分開。要通過改革,使境內創業者再無使用VIE的必要,境內投資者也能夠分享創新企業的上市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