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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工程超支的問題
2015年 07月 03日 00:00    香港商报
 

    港鐵終於公布最新高鐵工程超支及延期完工的情况,整個工程由最早在立法會批准的650億元變成853億元,較原來估算超支高達203億元。而通車的目標更由原來估計2015年竣工推遲至2018年第三季,整整遲了兩年零九個月。

    政府方面,張炳良自然站出來表示不能接受高鐵工程持續超支及延誤,并聲言會追究港鐵。但是政府作為港鐵之大股東,無論是政府或港鐵要付出這筆超支,最終其實仍是由小市民埋單。最重要其實不是這些錢,而是要找出為什麼政府幾乎個個大型項目都會超支之成因,以免日后其他項目繼續跌入這類工程的無底深潭。本欄早前引述一位退休工程師之估計,與今次港鐵高層出來解釋的原因很相似。

    這有可能與政府執行、監管、規劃設計、招標與合約等多方面結構有關。首先,港鐵在估算時的工程人工及物料太低,以致在工程進行時物價及人工飛漲有關。這個解釋已變成每一個超支項目的標準答案。

    港鐵的另一個解釋是現在本港勞工短缺,所以造成工程進度延誤,但這是個不合理的解釋,因為港鐵已把各工種分判給各大小承建商,就算有勞工短缺而導致工程延誤,也是各承建商的責任,而承建商也會因延誤而要付出罰款,會不會是港鐵與承建商所立的合約太寬松,承建商之罰款未能補償整體工程的損失而要市民負責呢?

    如果這推測正確,這問題便出在招標前於處理這合約條款等細節上,而這也是政府內部用行外人的文官,帶領一些署級部門技術監管人員的毛病,只要署級人員出了疏漏,司級官員根本沒有第二機制去補漏,在港英時代這司級官員還是技術專才,所以在補救上多了一層機制。

    其他有關之延誤是大樓結構和玻璃幕牆工程遇上困難,港鐵未有詳細解釋其原因及細節,但從表面推測,這些工程并非一些有不可遇見之困難,而且其責任同樣是分判給承建商,唯一的問題是港鐵為了初期趕快開工,采用邊設計邊開工然后結算(Cost Plus)的方式,承包商可以在招標時用低價中標,但因為使用了只是估算用的圖紙,到詳細圖紙設計出來,承包商以圖紙之設計有差异而大幅度加價,造成原本價與最終有很大之差异。

    而整個工程最大的延誤,是規劃選擇這個地址,因為其北邊已有一大群住宅,所以車站要深入五層樓下的地底才可通過,這是香港工程少有的,造工程的人都知道深挖多一層,其造價便會倍數級增加,例如深挖地下一層,其造價是樓上兩倍,深挖地下二層,則是四倍,如此類推。

    今次的設計,與近年工程界認為工程什麼都有可能這個理念有一定之關系。規劃上選一個不合理之選址,港鐵似乎未有考慮其他可以更省錢的方法。有朋友懷疑因為港鐵與政府是以造價分成,所以造價貴,港鐵之股東利益更多,今次之延誤,正是因為這總站地下的石層問題所致,而這是否挖地太深有關呢?要深挖則與選址不佳有關,所以歸根究柢,如果開始時選另一個地址或改設計,會不會使延誤超支減少呢?現在的政府架構,司局方似乎沒有足夠專業之高官去監察及協助張炳良。

    由於公布之細節太少,上述的討論都是基於一些工程常識來猜度,估計如有謬誤,港鐵如果另有內情,歡迎出來澄清指正。

    建築師 蔣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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