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日新月异,加上科技進步,不少新的科技已由高不可攀而昂貴的物品,變成一些登堂入室的平民玩意。這些玩意往往進入了我們的生活,甚至有機會變成一種意外的成因。
日前報章報道,有十多輛水上電單車闖進了大埔林村河的河道中高速飛馳,他們把河道作為斗快比賽的賽道,當記者詢問有關部門時,回覆稱該條渠道是由渠務署管理,但其職責只是確保河道運作正常及保持排洪能力,上述水上活動不屬其負責範圍;康文署亦稱該水上活動是在海上舉行,也不是其部門負責;海事處發言人則表示,上述河川并非速度限制區,只要該水上電單車使用者持有游樂船隻操作人二級證書,穿上合格的救生衣,不違反海上行駛規則,則不屬違法。 在外國及中國大陸,用半人力半電動的單車,在市區的小區內使用是非常普遍,這種短途代步之工具可以幫助不少長者、兒童和主婦在小區內活動,近年用雙輪站立的電車,以至半電動的滑板都是外國非常流行的代步工具,在中國及美國,筆者都見過一些保安警衛使用這些二輪車巡邏,以省步行之氣力。
在香港,運輸署的政策,一切電動、小發動機之機械,都要申請牌照,但一切小型個人的載具,都要依汽車之安全規格,因為沒有外殼之保護,結果是上述的幾種新科技產品都不能合法申請到牌照,一律不能在香港合法使用。現在香港唯一電動的個人載具,只有傷健人士使用的電動輪椅。如果這些個人載具都十分危險,為什麼這些先進的歐美國家及中國,都可以准許在行人道使用呢?政府大可以規管其合法使用,限制其速度及使用守則,這些工具也可以很安全,唯一解釋是不做不錯,視而不見。
除此以外,今日的小型遙控飛機,也因為香港鄰近的深圳大力發展,而變成一種價錢便宜的個人玩意,在外國,這種飛機曾經降落過保安嚴密的美國白宮及日本首相府,更有小型飛機飛向台北101大樓而要被罰款30萬元。這些飛機也變成新聞采訪影片的好工具,但在加州一次山火中,消防署投訴其滅火投水彈的飛機便被電視台采訪的遙控飛機阻礙救火。
這些遙控小飛機引起的問題,暫時未在香港發生,但香港政府內似乎未有一個聲音,提出要哪個部門去負責管理及評估它的影響。香港政府的現有機制,似乎只有對應一些已立下規條的舊有事物,才有一套程序去應付,而對於一些跨部門及新鮮事物與科技,部門之反應只是用一些過時的守則去阻止其出現,結果香港在創新、科技及各方面一步步被外圍地方趕上而變得落后。上述這三個海陸空的新事物、新科技產品可能會造成意外,只是冰山一角,正好反映政府束手無策的一面,醒醒吧!各位高官!
建築師 蔣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