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下旬,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增加公共產品供給的指導意見》,要求合理確定實施範圍,科學選擇操作模式,增強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針對性。
這是廣西首次出台《意見》指導推廣PPP模式。《意見》明確,此合作模式主要適用於政府負有提供責任、適宜市場化運作、價格調整機制相對靈活、市場化程度相對較高、投資規模相對較大、需求長期穩定、收費定價機制透明、有穩定現金流的公共服務領域的項目。目前,重點支持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境保護、農業、林業、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醫療、衛生、養老、教育、文化等10多類公共服務領域的項目。香港商報記者 梁善良
公共服務項目向民資開放
今年6月,廣西正式推出23個PPP模式示範項目,總投資金額達433億元。此次篩選的示範項目均為單體投資規模較大、長期合同關系清晰、收益比較穩定的項目,與群眾生產生活關系密切,涵蓋基礎設施、開發整理、市政公共設施、社會事業設施、購買服務等五大類。其中,鐵路、地鐵、公路、機場等交通基礎設施類項目6個,計劃投資293.74億元;城市污水綜合治理、醫院、福利院、供水、棚戶區改造等公共服務類項目17個,計劃投資139.26億元。
南寧市竹排江上游植物園段(那考河)流域治理項目是自治區首批PPP示範項目之一,建設內容包括河道整治、截污治理、生態修復、污水處理廠、沿岸景觀、「海綿城市」、信息化管理等工程,目前該項目已完成PPP競爭性磋商采購,中選投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將負責項目建設、運營及融資等,由於后期污水處理價格不足以覆蓋收益率,為保障投資主體的合理回報,南寧財政將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進行補貼。
自治區財政廳副廳長董仕國告訴記者,今年以來廣西加大了PPP模式的推廣運用力度,進一步擴大民間資本市場準入範圍,降低准入門檻。「廣西不久前出台48條穩增長舉措,其中明確要求梳理適合市場化運作、今明兩年可開工建設的PPP模式項目向社會公布,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項目建設。」
目前,廣西的PPP項目已經進入試點示範發展階段,一些市縣也不失時機地推出各自的PPP項目。繼5月26日南寧市推出51個、涉及總投資863億元「行業代表性強」的PPP項目后,廣西的工業重鎮柳州市也推出采取PPP模式投融資建設的項目近150個,總投資近500億元,涉及城市軌道交通、機場、橋梁道路、污水處理、養老產業等領域。
記者觀察到,除了傳統的供水、污水處理等項目,在PPP熱潮的推進作用下,各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新型城鎮化、城鄉一體化等項目都成為了「公私合營」的可「P」對象。
創新 打破單一投資模式
董仕國稱,PPP確實緩解了以往基礎設施建設中政府平台公司融資難的問題,但PPP不只是一種融資模式,更是一個關於公共產品供給的管理創新。PPP項目沒有創新就沒有發展,不僅要在政府方、社會資本方和項目之間創新一種模式,將其聯繫成合作夥伴關系,而且還要創新權益和創新產品,「只有這樣,PPP才不會再走BT等其他模式的老路。」
為了使PPP模式不走彎路,廣西建立了推廣運用PPP模式工作協調機制,成立了財政廳PPP工作領導小組,著手構建PPP管理基本制度,并通過開展試點工作,鼓勵先行先試。在積累一定的成功經驗后,還將徵集和發布更多的示範項目。
不同項目類型可選擇不同的操作模式。具有明確的收費基礎、經營收費能夠完全覆蓋投資成本的經營性項目,可通過政府授予特許經營權,采用「建設-運營-移交」(BOT)、「建設-擁有-運營-移交」(BOOT)等模式推進;對經營收費不足以覆蓋投資成本、需政府補貼部分資金或資源的準經營性項目,可通過政府授予特許經營權附加部分補貼或直接投資參股等措施,采用BOT或「建設-擁有-運營」(BOO)等模式推進;對於缺乏「使用者付費」基礎、主要依靠「政府付費」回收投資成本的非經營性項目,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采用BOO及委託運營等市場化模式推進。
《意見》要求,做實做好項目儲備,合理劃分政府和社會資本經營風險,依法實施項目評估,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全面開展績效評價,激勵社會資本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對項目收入不能覆蓋成本和收益,但社會效益較好的項目,各級政府可給予適當補貼,并逐步從「補建設」向「補運營」轉變,探索建立動態補貼機制,將財政補貼等支出分類納入同級政府預算,在中長期財政規劃中予以統籌考慮。
回報和融資「惹思量」
資本的逐利性決定了其風險偏好,往往願意投往經濟發達地區、中心城市等風險較低的地方。就廣西而言,南寧、柳州、桂林、玉林、梧州等經濟發展較快地區,獲得投資的機會將比其他地方要多得多。這注定一些市縣推出的PPP項目,熱情雖然很高,卻難以獲得社會資本的青睞——社會資本仍然存在兩大顧慮:投資回報和融資問題。
董仕軍介紹,在PPP模式中,政府主要承擔制定政策和規則、項目立項及可行性研究、制定實施方案、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評估等工作,與社會資本共同承擔不可抗力風險;政府通過特許經營權、合理定價、財政補貼等事先公開的收益約定規則,使投資者有長期穩定收益。
一位在廣西北海市參與PPP項目實際運作的人士介紹說,在進行前期評估時,企業非常看重當地土地出讓、房地產市場指標,但如果土地開發收益不能覆蓋項目投資,就必須權衡當地財政的承載能力,「現在都是『現金為王』,投資出去了卻收不回來的話,我們拖不起也傷不起。」
廣西智庫「前途研判」經濟分析師梁保賢近年來一直關注國內外的PPP項目,他認為,除非地方提供財政擔保或者出台有力度的扶持政策,因為按照財政部的要求,政府對PPP項目是不承擔兜底責任的,但不少投資商還是希望「政府兜底」,有的甚至在合作協議中對收益率做出明確的約定。
業內人士指出,回報方式其實是社會資本的一種退出保障機制。目前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進行土地開發,促進土地增值和產業發展;二是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以實現收支平衡。事實上,非經營性項目很大程度上還得依賴於「以地生財」,類似於過去的BT即「建設-移交」模式。
而對於金融機構而言,金融支持PPP項目意味著一種「新常態」。廣西自治區金融辦主任金堅強就認為,目前金融機構參與PPP項目的積極性較高,但仍然是「雷聲大、雨點小」,對企業融資設置了較高的門檻。對此,廣西正在探索建立PPP股權投資基金,以提高PPP項目信用等級和降低項目融資成本,以解決融資難、融資慢問題。
一些接受記者采訪的投資商表示,廣西有著多重國家戰略政策疊加的優勢,只要企業自身有著強大的融資能力,就能搶占到PPP模式的先機,就能「飲得到頭啖湯」。
PPP須防隱性債務風險
PPP項目投入周期長、投資額大,這對地方政府選擇合作投資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從長遠角度考慮投入和產出,正確處理好短期利益和長期利益的關系。專家指出,在PPP模式中,政府具有雙重身份,除了是參與者以外,還是監管者。無論是項目本身有現金流(即穩定收入來源)還是沒有現金流(收益不好),政府均應當對公共服務的價格和質量進行持續監管,確保老百姓享受到質優價廉的公共服務。
事實上,作為新生事物,PPP項目對政府的監管提出了新的要求。防城港市市長何朝建認為,對於PPP項目,政府一方面要監管社會資本是否存在暴利,另一方面要監管項目建設的質量。面對涉及到公共利益的問題時,政府部門一定要有「一票否決權」式的話梧權。因為PPP項目的實施質量直接關系PPP成敗,在項目籌劃、談判對接、合同簽訂、項目實施等各環節,必須做到依法依規,絕不能以推進PPP之名,行違法違規之實。那樣一來,政府到頭來肯定是得不償失。
一些地方政府領導稱,類似垃圾處理、污水處理、自來水處理、道路交通等公共服務設施,有些社會投資者極有可能會為了逐利,而利用項目自然壟斷屬性亂收費、高收費,監管不到位,必將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有專家指出,PPP必須防範出現隱性債務風險。PPP純粹就是政府負債的一個變種,因為對準公益項目通過PPP方式化解地方政府債務,從資金而言只是改變政府現金支出的時間,而債務性質并沒有發生改變。所以,如果一個項目的財政補貼額度太大,就不要做PPP。沒有必要把地方政府有限的資金用來補貼投資者,這樣反而會增加政府的債務,甚至造成巨額隱性債務。
業內人士認為,PPP模式作為中國市場化改革的一個縮影與集中體現,其成敗是由多方面的改革成敗共同決定,相關的法制建設、價格市場化改革、地方政府角色轉變與能力建設等,都帶來了一定的不確定性。社會資本、金融機構仍采取較為審慎的態度、市場尚處在變軌的「換窗口期」,作為地方政府,在控制整體風險的同時,心須謹防出現隱性債務風險。梁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