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適度有為」的政策,干預本港民生事務,及協助本港企業走出香港,去打開「一帶一路」市場。在幾十年前,香港的殖民地中小學教科書中指出,香港是用一個積極不干預的政策,使香港成為一個貨物自由出入的港口。在過去多年,成為多屆政府,包括承傳這意念的上屆政府,作為只打好這份工而毫無作為的藉口。
但是在同一批教科書中,政府在民生施政上,卻提出在某些專業建設上使用專利政策,這些專利包括電燈公司、巴士公司、的士牌照、電視牌照等等。政府給這些行業有限的牌照,使行內缺乏競爭者,而出現暗地里聯合抬價的半壟斷的現象。
有些專利是基於經濟效益,例如電燈公司,因為它需要投入大量資本使本港不會出現斷電,影響所有民生。有些專利是基於本港地理因素,例如巴士及的士牌照,因為本港市區面積小道路有限,無限發牌會因為交通競爭,擠塞而影響民生。至於有些專利,政府則以技術為藉口,由於大氣電波頻道有限,所以政府限制電視牌照及公眾廣播。
這類專利基本上是違反了自由經濟及不干預政策的,但政府多年來以上述各種理由,而使上述的專利得以壟斷某類民生活動。本來無可厚非,但十年河東,十年河西,時移世易,由於科技的進步,上述幾種行業,是否還可以利用一些過時的法例去保護其壟斷呢?例如今日世界大趨勢是在電力上全國聯網,這不單可以調節各區用電,還可以增加兩電公司之競爭,改善服務及減輕加價之壓力,為甚麼港島之電費比九龍新界還要高呢?這便是不合理之基本。但似乎政府礙於財團之壓力而未有提出聯網制度,甚至引入內地之電力,這都是壟斷而不是基於專利需要。
至於交通運輸,現在的巴士服務有多間,加上多間中港巴士,似乎沒有壟斷,但是當年中港巴士自由競爭時,在口岸的確造成一些小混亂,但價格便宜,當政府插手統籌中港巴士路線后,價格反而增加了,這正好反映真正自由競爭與一間巴士一條路線規劃壟斷的問題。所以交通規劃上,是應該盡量有兩家以上的公司競爭,才可以減少這種壟斷。
至於的士服務,這變成炒的士牌的集團壟斷,而其服務令人詬病,今日收費較貴的Uber服務出現,正好是冲擊這行業去改善及加入競爭,而不影響交通擠塞的好時機。
當國際發生軍事政變,叛軍或政府軍第一個爭取的目標,便是公共廣播的電台或電視台,雖然香港不會發生類似的情况,但在全世界政府包括殖民地政府,以至今日的特區政府,都是不明文地視電視牌照是帶有政治影響的工具,但現在互聯網發達,政府用發牌制度來間接控制廣播已行不通,在資訊自由的力量下,政府是要檢討現在公眾廣播的人為手段是否合時,而引入多一些競爭,這樣香港的廣播業才會有進步。上述幾項都只是冰山一角。在未有公平競爭法例之下,政府要洗脫官商勾結之名,是時候要檢討了。
建築師 蔣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