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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

新城鎮規劃要加入單車徑
2015年 09月 10日 23:43    香港商报
 

    新城鎮規劃要加入單車徑

    建築師蔣匡文

    現在世界上的大城市,特別是在台灣,歐洲及美國不少城市中,為了環保,減少汽車排污,不少人在小區內活動時,已改用一些半人工電力的電單車代步,而在今日市面上,已有一些車速不高,用電池的雙輪單車出售。這類個人載具由於使用之馬力不高,時速會較慢而更適合在平地上使用,只是,在香港島或山路多的地方,會容易出現太慢速甚至不能上斜路的情况,而在外國不少城市已推出一些單車專路,以供這些電動及人力單車之使用。這是未來城市減少汽車污染的大趨勢。

    在今天,香港政府面對這些未來的趨勢,根本上沒有采取任何行動。他們甚至利用一些過時的法例,去阻止一些新事物的出現。例如雙輪企立式電動單車,早在歐美及中國都有使用。不少更被警察使用,作為在行人專用區內街道及機場等地方之巡邏交通工具。但今天,在香港若要申請合法把這單車在街上使用,是要依照汽車在街道上使用的同一安全標準,政府一直沒有制訂這類較簡單的工具的安全法例,至今未能滿足這要求,結果直到今日,這類個人載具因一些落后的安全法例,未能在本港取得合法牌照在街上使用。

    政府在多年前回應社會上要求有單車徑之設計時,曾提出設立在維港兩岸、馬鞍山、沙田、大埔,環吐露港的單車徑,從這些設想中,可見政府只視這些只准用人力單車的單車徑是市民的康樂設施,而不是一種城市內的交通工具。最近報章報道,這些單車徑更可能因為造價過高而胎死腹中,這更證明政府在規劃上對此之不重視。

    其實如果有嚴格之規管,包括使用者要遵守像私家車一樣的道路安全守則,限時速及在指定範圍使用等法則,這種半人力、低速電動單車便可以減少市民在小區內使用汽車,也是減少污染的一個好辦法。

    今日政府要大力發展平地較多的新界東北及洪水橋等平地較多的地區,這是一個可以使用上述區內單車專用通道的一個好實驗場,而這些單車通道不一定要與汽車爭路。

    今日不少規劃上每塊地塊之不面街的后方,都有一條最少闊三米的服務后巷(Ser-vice Lane),但是,這條本來是用作運輸貨物及隔火的后巷,今日反被人亂占用。如果在規劃上把這后巷增大為五米至七米,便可以變成一條與汽車街道分開的單車行人專道,只需要把這些后巷之間用紅綠燈等連接便行了。此外,還要改變交通法例,容許這些慢速電動車在指定的街上使用,便可在新城市內形成一套沒有汽車的行人,小電單車之交通系統。

    各位負責規劃的大官、司長,不妨考慮一下。

     

 
(來源: 香港商報) 編輯: 朱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