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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度有為」取代「不干預」
2015年 09月 18日 00:00    香港商报
 

    「積極不干預」政策,是英國人統治香港時提出來的,回歸以來,好像一直沒有人提出過异議。直至不久前,特首梁振英公開表示,「積極不干預」政策在今日全球和地區的競爭環境下已過時,并認為政府需要適度有為,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有關言論引起社會議論,有商界政黨認為,「不干預」是香港經濟賴以成功的基石,恐怕政府平白向自由市場施加「有形之手」,效果可能會適得其反。

    不等於「事事干預」

    擔心「適度有為」會變成「事事干預」,可以理解。但筆者認為毋須過慮,正如梁振英所闡釋:「在市場可以發揮優勢的時候,政府不應干預,只要提供公平競爭的平台。」這幾句話,與該政黨所言:「若果自由市場受到外來干擾,不能有效運作的時候,政府作出相應措施,適切介入,無可厚非」,兩者并無矛盾,甚至可說是殊途同歸,意思相近。其實,就算是提出「積極不干預」政策的港英政府,當遇到非常時期,也還是會出手「干預」的。最典型的例子是1983年10月15日,香港開始實行聯繫匯率制度,即港元直接與美元挂恥,匯率定於7.8港元兌1美元,這不是「干預」是什麼?

    相信不少人還記得當年的情况,港元匯率本來是自由浮動的,但由於種種內外因素影響,令港元跌至接近10元兌1美元,且續有下滑的趨勢,市道一片混亂,超級市場的大米和廁紙等日用品被搶購一空,全城人心惶惶。眼看如果不立即采取果斷措施,社會面臨失控,聯繫匯率就是在這時候出台,即時穩定了市場,也穩定了人心。至於現時聯率匯率還該不該維持下去,可以探討,那是后話。

    非常時期要「干預」

    舉此例子只是想說明,「積極不干預」雖然對市場經濟有利的一面,但同時亦有消極的一面,不用奉為動搖不得的「金科玉律」,必須結合社會的現實環境來衡量,有時候政府出手「干預」是必要的。又例如1998年8月14日,特區政府首次動用了1180億元儲備,入市購買一籃子港股,成功粉碎了國際對冲基金狙擊港元的陰謀。特區政府那次「干預」,不僅贏了漂亮一仗,且令香港從此多了一隻藍籌股─「盈富基金」。

    近期全球股市動蕩,外圍經濟遍吹淡風,香港零售業漸走下坡,旅游業好景不再。面對如此境况,特區政府提出「適度有為,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正切合社會的需求,問題是如何落實。近年來,香港流於政治爭拗,錯失了不少經濟發展良機。特區政府為了推動「政改」也花費了大量時間和精力,導致許多工作延滯。要追回失去的時間,特區政府強調「適度有為」,以尊重市場機制為前提,更積極發揮市場推動者和引導者的作用,筆者覺得合情合理,值得支持。

    政府應作「推動者」

    因為,筆者一向認為,社會經濟要向前發展,政府的角色本就應該做一個「推動者」和「引導者」,而不是只做一個冷冰冰的「監守者」或「旁觀者」。譬如發展專業批發市場、擴建維港兩岸海濱長廊、以及放寬市區樓宇高度和地積比率限制等,意見提出多年,但一直無甚進展,原因何在?關鍵是政府領導層本來有心推動,但落到各個執行部門,事情便走了樣。

    以申領營業牌照為例,不管是想經營酒樓、賓館或食肆等,要申領一個牌照,可謂關卡重重。因為領牌要經過地政署、衛生署、消防處等不同部門的審批,而這些部門在「不干預」政策下,只是擔任「監管」角色,變得作風僵化,從不主動協助申請者疑難,加上互不協調,互相卸責,經常令人無所適從,以致申請一個牌照動輒一、兩年時間也未必領到,一來會錯過了最佳開業時機,二來亦會使申請者財政上大失預算。對此,相信曾申領營業牌照人士均深有體會。

    所以,特區政府想做到「適度有為」,首先應設法扭轉各個執法部門的官僚文化,不僅要做好「把關」工作,同時還應該配合政府政策而發揮「推動」的作用。怎樣改變目前的官場陋習,那才是真正的考驗。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李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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