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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工業安管條例探討
2016年 01月 21日 00:00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由香港建築業承建商聯會及香港註冊安全審核員及查核員協會主辦的「探討工廠及工業經營(安全管理)條例午餐會」日前假窩打老道城景國際酒店舉行,香港建築業承建商聯會會長郭棟強、香港註冊安全審核員及查核員協會主席劉倖誠、勞工處分區職業安全主任梁志剛出席活動。梁志剛在午餐會上擔任主講嘉賓,他指出,勞工處擔當推廣、教育及執法的角色,一如既往通過不同的渠道,不斷提升香港工業安全的文化及意識。

    梁志剛指,在香港引入工廠及工業經營(安全管理)規例下,東主和承建商須實施一個包含14項元素及適用於香港情况的安全管理制度。東主和承建商除了須制訂安全管理制度外,亦須對其安全管理制度進行安全審核或安全查核。他表示,自從香港引入該規例后,東主或承建商在安全管理的概念上有了變化,以前透過巡查來檢驗是否達到安全標準,現今不單在意識上有所改變,制度上亦可以控制潜在的危險發生。

    業界安管意識進步

    郭棟強指出,這次的活動并非向工人推廣安全管理,而是向建築的持份者,安全管理條例是針對檢控公司。勞工處安全督察會定期巡查施工地盤有否違規,觸犯工業安全條例,很多人不理會安全管理條例,亦不清晰當中的條文,以及條例中要做足哪些工作,這樣就很容易墮入法網,如有人不幸發生工業意外,勞工處會深入調查意外的成因,追查其公司有否在安全管理條例中做足安全工作,甚至作出檢控。他認為,性命攸關,安全管理應由上至下、下至上,攜手達成這個工作目標。

    劉倖誠表示,近10年,香港業界對安全管理的意識進步了很多,特別在大型工程方面,東主或承建商對安全管理的意識和工作是達標的,但在小型的東主或承建商還沒有概念,因此這次我們特別針對這個問題舉辦研討交流。香港擁有很多安全管理的專業人才和專業資格,有賴健全的法規,以及具備良好的安全職責架構。他認為,香港無論在內地或「一帶一路」方面都可以發揮這個優勢,例如提供施工安全健康的配套和諮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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