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指無計劃回購領展
強調無企業單純賺到盡
【香港商報訊】今年以來,領展房託基金(823)頻頻傳出負消息,外界促香港政府回購領展呼聲相應急增,反映市場十分關注事件。行政長官梁振英接受報章訪問亦接連提及有關話題,雖然他於大公文匯傳媒集團訪問時稱無計劃回購領展;但強調「現今沒有商業機構可以單純追求利潤最大化,只求向股東交代」。
領展有企業社會責任
上述傳媒稱,梁振英就「現今沒有商業機構……只求向股東交代」進一步舉例說,外國有大銀行曾向小額存款客戶徵收提存手續費,認為小額存戶的交易也需要成本,最后因社會譁然而放弃,「你不能說大的生意我做,小的生意我不做。你有社會功能,今時今日社會最基層的人,也有需要使用銀行服務嘛,你說餘額低過某個水平,我就要收你手續費,對基層存戶非常不公平。」
報道又引述梁振英說話稱,領展街市占全港街巿比例達三四成,與公屋居民占全港市民比例相若,代表所有公屋居民也要光顧領展街市。「社會上的基層,他們的購物需要,這個我們也要考慮的,這問題我看社會是應該關注的」。如果一個商業機構的業務是專注於「中環大商場」,其社會責任就與主要服務公屋居民的截然不同。
在較早時間接受另一報章訪問時,梁振英亦曾經指出,「領展不是地產商,是有特殊的企業社會責任。」
領展上市曾引起爭議
領展前稱領匯,其最初零售物業及停車場資產原屬香港房委會。香港房委會2004年提出分拆旗下大部分公共屋恏零售物業及停車場100%權益,籌組領匯成房託基金上市,藉以籌集資金。由於政府不會持有已上市的領匯,簡單來說,領匯上市可視是政府將有關公共屋恏物業打包一次賣出。
翻查資料,領匯第一次上市是慘遭滑鐵盧。領匯上市計劃當年曾引起極大爭議,有公屋居民擔心公屋商場賣出后,買家會「賺到盡」,大幅加租,不再提供廉價消費品。其后有公屋居民代表向高等法院提請司法覆核,認為房委會這行動違反《房屋條例》,最終房委會因而擱置第一次上市計劃,而當時領匯上市進度已開展七七八八。
經過多輪風波后,2005年7月,香港終審法院認為《房屋條例》只要求房委會「確保提供」商場及停車場等設施,并無必要「擁有」該等設施,因而判房委會勝訴。領匯最終於同年11月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