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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按揭回贈 金管重申須計入貸款
2016年 07月 28日 00:00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記者劉佳玲報道:有銀行為爭取按揭業務市場推出按揭推薦計劃,以客戶轉介客戶形式提供優惠,獎賞金額達整體按揭貸款額的0.2%,若計及銀行本身提供的1%現金回贈,已超出金管局訂下的1%回贈指引。

    業界指此舉避免惡性競爭

    金管局發言人表示,并無要求銀行為按揭貸款現金回贈設置上限。發言人重申,當局不時與銀行就不同議題溝通,但如果銀行直接或間接向客戶提供的現金回贈,或等同現金的其他優惠超過按揭貸款的1%,銀行計算按揭成數時,須將整筆回贈金額計算入貸款額內。有銀行界人士相信,金管局此舉是不希望業界形成惡性競爭。

    中原按揭經紀董事總經理王美鳳表示,有關回贈計劃對帶動按揭貸款的幫助不大。她認為,這類計劃的出現主要由於今年按揭業務競爭激烈,有銀行為了吸納客源,而向客戶提供額外的回贈優惠,其他銀行亦不得不跟隨。

    她認為,銀行停止推出有關計劃不會影響銀行吸納客戶,反而銀行直接調低H按利率的影響更加大。加上現時按揭貸款增長并非由此類額外回贈計劃帶動,主要是由樓市回暖所支持。

    王美鳳又表示,有部分銀行已經停止這類推薦計劃的新申請,客戶要預期樓按的整體現金回贈未來仍會維持在限制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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