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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酒駕疑自尋短見
2016年 07月 30日 00:00    香港商报
 

    繼汽油反應后又有重大發現

    

    司機酒駕疑自尋短見

    

    【香港商報訊】陸客團火燒車調查昨日有重大發現,桃園地檢署表示,已亡的事故游覽車蘇姓司機血液、尿液與胃分泌物都檢驗出酒精成分且嚴重超標,確認酒后駕車,不排除駕駛因生活壓力,有自殺、自焚意圖而釀禍。另外,調查發現,司機在行程中間有兩小時失聯,很可能在這時間段喝酒,檢方將此作為調查重點。

  

    酒精濃度嚴重超標

    據檢察官王以文介紹,經法醫研究所監驗酒精及毒藥反應,結果包括血液檢出酒精215mg/dL(換成吐氣酒精濃度達1.075mg/L),尿液檢出酒精207mg/dL,胃內容物檢出酒精3708mg/dL。另外,所有檢體未檢出鴉片、安非他命、鎮靜安眠藥及其他常見毒藥物成分。王以文表示,經厘清司機生前行踪、用餐處及服用酒類,確認有酒后駕車情形。

    依照島內標準,只要吐氣酒精濃度達0.25mg,就已經超標;但游覽車司機竟高達1.075mg,警方表示,「這已經是非常嚴重的酒駕肇事標準」。

    檢方研判蘇明成在事故發生瞬間被大火燒灼,立即失去意識或來不及應變,游覽車在「無人操控」狀態下,行駛1000多公尺,且無法打開前、后車門讓乘客逃生,車上乘客因前方起火,不敢接近、也無法跳車,游覽車先擦撞內側護欄,車速減緩,直到撞上外側護欄才停下,右后門被護欄堵住,造成全車罹難。

    途中脫班成重大疑點

    值得注意的是,據涉事游覽車所屬玫瑰石通運總經理林靖樺透露,司機載運陸客到免稅店下車后,一度失聯20分鐘,導游打電話到公司協助尋覓,其他同事猛打電話聯絡,卻一直打不進去,公司不清楚他這段時間內的行踪,也不清楚在這段時間有無喝酒。另據了解,司機當天早上10時14分把客人載到內湖區免稅商店。11時53才載著他們離開免稅商店,檢警懷疑是去加油吃飯的這99分鐘,成了司機喝酒空檔。

    獲悉事故游覽車司機酒駕,台公路總局相當驚訝指,司機出發前必須通過酒測方能上路,不過該趟旅程的酒測紀錄,已隨車燒毀。事故游覽車所屬玫瑰石通運稱,僅保留出車第1天的紀錄,結果顯示正常。由於司機檢出胃中酒精濃度比血液高出17倍多,檢警研判他沒吃午餐就喝酒,「酒在胃內還沒分解」,可能在脫班時偷跑去「灌酒」,但停車地點很偏,沒監視器,到底在何處喝酒,還要再查。

    不排除因生活壓力尋短

    另據檢方連日調查司機身心狀况,查出他從事大客車駕駛20年,個性有點孤僻、沉默,與司機同事相處不算融洽、和這次的導游處得不好,日子過得不愉快,也和公司有爭執。他的基本月薪僅1.8萬多元新台幣、帶團每天300元加購物抽2%,每月約3萬餘元,如果出團少,只2萬多元,根本不夠家用,可能心中累積憤恨。對此,在昨日司機告別式上,家屬婉拒外界人士進入弔唁,亦未對酒駕問題作回應。

    昨日大連舉行追思會現場的罹難者家屬,聽聞此消息痛哭失聲。直呼為何等到它們回到了大連,才知道原來游覽車駕駛,疑似酒駕害命。主任檢察官王以文表示,地檢署在第一時間獲得毒藥物反應報告之后,第一時間立刻報告說明,這跟陸籍家屬返回才公布,沒有直接關系。

    人禍?檢:調查重點

    檢方此前現場還在旅巴駕駛座發現2破損容器、下層行李箱3個塑膠容器,及駕駛艙及前側門口發現燃燒殘餘物,都有汽油反應,確認當天的瞬間大火是因駕駛座旁的汽油被引燃。如今,檢方又確認司機酒后駕車后,調查「指向人為」的可能性升高,有「人為自焚」可能,是檢方后續調查的重點。

    行政院長林全表示,肇事原因是否與司機酒駕有關,目前還沒有看見最終報告。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昨日重申,陸方「高度關注」事故后續調查情况,大陸海旅會再次通過台旅會表達「嚴重關切」,要求尽快通報調查進展。

    解惑

    相當於喝16聽啤酒

    根據政府所公開的酒測濃度資料,蘇姓駕駛的酒精濃度(0.25 mg/L)屬於第三級,症狀大致上會精神錯亂、平衡感受損、言詞不清、定向力障礙等。1.075毫克要喝多少酒?有台媒指,若以台灣啤酒易拉罐為例,一罐的容量為330毫升,蘇明成得喝16罐以上,才會達到檢方驗出的數據。另有媒體假設蘇姓司機70公斤,要喝下1120毫升的啤酒,酒測濃度才會達到0.25 mg/L,58%的高粱酒需要96.5毫升。將蘇姓司機的血液酒精濃度抽檢,換算酒精呼氣濃度高達1.075mg/L,則要喝下3公升的啤酒或是近300毫升的高粱酒才有辦法達到。雖幾組換算因啤酒或高粱酒精度不統一而導致數據不一致,但均能證明,司機事前有大量喝酒。

    酒精濃度對照表

    ●血液酒精濃度10~50 mg/100ml(呼氣酒精濃度換算0.047~0.238 mg/l)症狀:精神欣快,注意力、判斷力減低,抑制力變小。●血液酒精濃度50~100mg/100ml(呼氣酒精濃度換算0.238~0.467 mg/l)症狀:興奮或鎮靜,肌肉協調能力受損,反應遲鈍。●血液酒精濃度150~300 mg/100ml(呼氣酒精濃度換算0.714~1.428 mg/l)症狀:精神錯亂,平衡感受損,言詞不清,定向力障礙,感覺障礙。●血液酒精濃度250~400mg/100ml(呼氣酒精濃度換1.190~1.904 mg/l)症狀:昏呆、木僵、昏睡、肌肉失調明顯,大小便失禁。●血液酒精濃度400~500 mg/100ml(呼氣酒精濃度換1.904~2.380mg/l)症狀:昏迷,完全失去意識,呼吸循環虛脫、死亡。

    疑點

    不喝酒何來酒精?

    涉事游覽車所屬玫瑰石通運總經理林靖樺稱,未聽過蘇姓司機會喝酒,應該是滴酒未沾的人,而司機出團前都會進行酒測,得知司機體內被驗出酒精反應,「嚇了一大跳」。對於外傳蘇姓司機跟鄭姓導游有紛爭,林說「未接過這樣的訊息」。檢方也證實駕駛過去沒有違反酒駕記錄,那麼問題來了,蘇明成為何在事故發生前疑喝下高濃度的酒精,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而據台北市區監理所所長袁國治指,司機體內檢出酒精濃度高達1.07毫克,如此高的酒精濃度,「全車都該聞到了」。但負責酒測的導游是否沒檢測,還是掩蓋檢測結果,都成為重大疑點。另外,根據現行酒測相關規定,僅要求駕駛出車的第一天需進行酒測并回報給公司,其他天皆由導游協助做酒測,但駕駛在途中喝酒很難把關,只能靠路邊臨檢或導游、旅客通報,并更換駕駛。但假使駕駛蘇明成真得爛醉,隨身人員跟導游,難道都沒人發現通報,釀成26人燒死慘劇,關鍵疑點得靠檢方抽絲剝繭,才能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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