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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檢:誤射雄三系過失意外無陰謀
2016年 08月 30日 00:00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台灣「國防部」昨日下午舉行記者會,公布7月初海軍金江艦誤射雄風三型反艦飛彈(雄三飛彈)的行政調查報告,確認誤射事件存在未依規定操控作業等4方面缺失。

    同日,台灣高檢偵結「飛彈誤射」案件,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中士高嘉駿,依廢弛職務罪嫌起訴士官長陳銘修及兵器長許博為,認定全案確是過失意外,并無任何陰謀或不法動機。

    下士擅自將火線鏈接導彈

    今年7月,台灣海軍金江艦在高雄實施操演時「誤射飛彈」,造成位於台灣海峽澎湖列島附近作業的高雄籍漁船「翔利升」船長黃文忠死亡。台軍方公布的報告稱,金江艦接受年度甲操測考前,實施「雄三」飛彈系統測試,陳銘修未全程於戰情室執行系統設定督導,且未再次確認模式選擇。

    另外,高嘉駿未依系統督導員命令,完成目標選擇備便待檢,逕自於操控台接續實施操作,造成3號飛彈在未裝設測試訓練倣真器狀態下,實際啟動發射。

    報告稱,金江艦執行飛彈射控系統檢整,在執行2部「測試訓練仿真器(TTS)」連接作業時,徑由高嘉駿及射控下士賴柏丞自行完成;甚至違反實彈不可接上火線安全接頭規定,由賴柏丞及高嘉駿分別將火線接頭連接全數彈位,期間許博為和陳銘修等干部未在場督導。

    軍方提3大精進作為

    報告還說,金江艦艦長接任指揮權未滿3個月,即提出測考申請,與規定不符;相關干部趕制測考受檢缺漏資料,交付工作重迭,就任務分配指揮機制及測考執行輔管教育作為均有疏失。

    軍方分析,軍官干部均受有初級軍官班等教育訓練,且曾歷練同型船艦經驗,然而對實務工作及武器裝備等相關規範并不熟悉。另查陳銘修雖完成射控系統合格簽證,但未能貫徹規範要求據以執行。

    此外,台灣軍方還在行政調查報告中提出「三大精進作為」,包括人員遴選做好源頭把關、落實部隊「教、訓、測」功能、嚴格要求部隊遵循「標準作業程序」。台海軍司令部參謀長梅家樹表示,為防止飛彈再遭誤射,海軍已和台灣「中科院」研究,調整發射硬件的設計,系統授權上程序也更嚴格。

    黃文忠家屬當天則說,人都死了,起訴只是給死者一個交代,盼軍方尽早與家屬談好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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