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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主體多元港具優勢
2016年 12月 09日 00:00    香港商报
 

    降低一帶一路法律風險

    投資主體多元港具優勢

    【香港商報訊】記者伍敬斌報道:由深圳市貿促委、全球華語律師聯盟籌委會主辦、多家律師事務所協辦的「『一帶一路』背景下的全球投資論壇」日前在深圳前海舉行。與會的嘉賓在演講中通過自己的視角闡述了中國企業在「一帶一路」中面臨的問題和機遇。其中,對於法律與政治風險,中國企業應重視運用法律人才與工具,提高對外投資的效率和成功率。

     有嘉賓在論壇上表示,香港在「一帶一路」中有獨特的作用,可利用其特殊地位,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和資金來源多元化,以消融「一帶一路」沿路國家的政治和法律風險。本次大會設立的「全球華語律師聯盟」由海內外各界律師共同發起,旨在對中國資本境外投融資和外國資本在華投融資等市場經濟活動提供專業性法律服務支持。

    中企應建立可靠形象

    「一帶一路」啟動三年來,中國與沿線各國攜手實施了諸多合作項目,雖然走出國門的中國企業越來越多,但是中國企業對外投資的成功率卻很低。對此,「走出去智庫」首席專家呂立山在論壇上表示,對於經驗豐富的國際投資者來說,談判的成功率一般是60%,而中國企業境外談判的成功率僅為10%至15%。除了溝通與文化差异以外,企業介入項目太晚且回報太慢、不熟悉國際交易結構、談判者并非決策者、沒有利用可用的工具和資源等因素使得外國賣方擔心中國買方或許并不可靠。

    從賣方觀點來看,因為中國企業不能完成交易的風險比較高,使得賣方對中國企業的要價高於一般市場價格。并且,有時候即使中國企業願意出更高價格,賣方也不願意與中國企業進行交易,如2005年優尼科(UNOCAL)競標,中海油出資185億美元,卻敗於雪佛龍的171億美元。

    事實上,以上這些現象正是因為中國企業不懂國際游戲規則。對此,呂立山認為,中國企業應當認識到律師和法律專家的價值。中國企業的領導者在併購之前應該在專業法律人士的指導下制訂好計劃,明確他們的委託授權,并制訂項目預算且持續跟進。如果有明確的計劃和談判團隊授權範圍,并給他們更多的責任和空間去完成項目,便能夠增加賣方關於買方完成交易的信心,這是提高談判效率和成功率的基礎。

    作風險評估保決策正確

    招商局集團總法律顧問、高級律師王春閣在演講中表示,由於「一帶一路」沿線65個國家是經濟相對落后的國家,中國企業在這些國家遇到的法律風險比較多。首先,在這些國家落地的項目是否成功,過度依賴國家領導人或者兩個國家之間的關系。而如果這些國家領導人發生變化,就會影響中國企業享有的優惠政策。甚至在一些獨聯體國家,他們還存在着很濃厚的計劃經濟的色彩,例如招商局集團在白俄羅斯投資的中白工業園。工業園開發完,在準備出讓的時候白俄羅斯的領導人就認為,由於工業園土地價格太高,應該無償或以低價讓企業使用,這就是很典型的「計劃經濟」色彩,由此導致項目仍在商談。

    中國企業「走出去」客觀面對的困難有很多,如國家標準不一致、當地政府的配套建設難以跟上中國的速度、以及資金缺乏、國家融資服務跟不上海外需求等問題。就中國企業「走出去」需要做的準備,從招商局集團的經驗來看,最重要的一項就是要對投資項目做全面風險評估和機制調查,決策之前應該由自己的法律和會計機構以及相關的中介機構先去摸清情况。另外,招商局集團還有一個經驗就是通過股權本土化來降低風險,且盡量使用當地員工,以便與當地政府建立良好關系。

    港應充分發揮紐帶作用

    在論壇上,香港貿發局深圳代表曾沂靖表示,「一帶一路」發展過程中,要用好香港,就要注意投資主體多元化和資本來源多元化。因為中國企業在海外投資遇到很多問題,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涉及敏感議題,比如中國溢價。中國人出的錢比別人多,但是別人就是不賣;中國到海外買什麼,什麼就貴。

    事實上,一方面,香港作為「一帶一路」超級聯繫人,可以充分發揮紐帶作用聯繫內地和國際市場。因此,中國企業完全可以先在香港成立一個多元化的聯合體再去共同投資,既可以是內地大型央企的聯合,也可以是吸引投資目的地當地的投資人,如越南、泰國的投資人。在這樣的架構當中也許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但是能盡可能減少政治色彩,避免不必要麻煩。另外,在香港等其他地方,中國企業完全可以通過各種創新融資模式開拓資金來源,如融資租賃模式,包括到法國、美國發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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