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走於新界各處,時有發現,從碑刻、通告或公告中,顯示常見的內容多與地方官或鄉族頭頭之間的糾紛、紅白事等有關。事無大小,處理好則使民眾樂業安居,否則引起暴動、反政府種種不安局面。
強權公理重溝通
自古以來,民由官治,依律法行之,但民生多活在自我世界中,少想及界外甚或家國大事,故只在存亡之際,也就是「到了最后的時候」才起來!那是否晚了,那麼镕日是否都起不了來,任憑風雨,都相信雨過天青等待黎明。
舊社會有稱「官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當今說理是否抬頭!事到法院,有高等法院,有中級法院,有地方法院,上訴庭等,正所謂「少個崩」也難以為繼,形成特別一般市民有「生不入官門、死不進地獄」概念,也正好反映出官門與地獄的關系密切。
那麼一般市民有什麼冤情,如何發泄?只好自我宣泄,寫大字報、貼通街,間接令世人知其人事之無奈,所謂人微言輕,又有什麼法子啊!
村民訴冤屋牆寫大字報
就像圖片中老伯,因人事糾紛,受委屈,難以討個公道,唯有自把自為,且只能在自家屋牆上來個表白。從內容中卻令人看得如丈八金剛,摸不着頭腦。事緣其中所想表達意識紛亂,當事人是大受刺激,正所謂語無倫次。正如九龍皇帝曾灶財般,到處發皇告,被視為涂鴉,但后來卻離奇曲折,在「有心人」策劃下,今竟成為「港寶」,不但受保護,且價值幾連城,登上藝術殿堂。荒唐世界正所謂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別多。正所謂花花世界,又何必認真。但法治面前,你嘗試當街當巷來個涂鴉,看看那些執法者會有什麼行動?你必然沒曾灶財那麼好運。
多件不嫌多少件不嫌少
類似上述當街當巷貼大字報或印刊單張通街派者,以泄憤或伸張,肯定非好現象,以自由、尊重個人意識而通融之亦無好結果。香港地有十八區,區區有區議會,有民政署,尚有五花八門地區組織,市民是否可通過那些社團機構去尋求答案,解決問題,還是要等開封府的出現,包大人露露相。現代的民主、自由、人權種種渠道、組織果能「為人民服務」乎?!香格里拉的世界果真只有存在文人思域中。
昔日,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中國社會罷,文人有雅興聚會登山臨水,甚或掃石題詩,因而留下文采,成為日后所稱名勝,三山五嶽岩壁,摩崖刻石,可壯觀啦!曾幾何時被稱為涂鴉,破壞環境,要拉要鎖,無他,因為你不是名人,也即是非有頭有面。正如澳門媽閣小山上,香港留存無名古代石刻及鯉魚門天后廟前民國刻石,那怎能算是涂污大自然,破壞景物,即使曾灶財的墨寶,保護唯恐不及啦!真彼一時此一時,當權者的喜好,更直接影響事物命運,你能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