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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利潤管制協議 減電費不樂觀
2017年 05月 18日 00:00    香港商报
 

    中華電力和港燈兩家電力公司的《利潤管制協議》將於2018年屆滿,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早前公布,與兩家電力公司談判后,決定新的准許回報率由目前9.99%下調至8%。不過,新協議的年期由現時的10年改為15年。筆者認為,年期延長至15年,將削弱政府日后與兩電在電價上的議價能力。即使准許回報率下降至8%,短期內有可能減電費,但長遠電價上升壓力始終比較大,市民未必能夠持續受惠。

    新《協議》提出擴大由電力公司成立的能源效益基金範圍,適用於商業樓宇,推動樓宇節能減排。在推廣再生能源方面,首次引入上網電價(Feed-in Tariff),讓市民或私營機構可以投資可再生能源系統。

   感「甜頭」多於實際

    雖然《協議》調低了兩電的准許回報率,但為了減排兩電需要投資新天然氣機組下,未來的電費或會持續上升,故新《協議》下短期減電價,而且預料減幅亦不會十分明顯,似乎是「甜頭」多於實際。

    雖然今次推出了「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及「可再生能源證書」,鼓勵兩電推動可再生能源的工作。日后,若有市民或私營機構自行安裝可再生能源的設施,電力公司需要以高於電價的價錢,向市民或私營機構購買剩餘的可再生能源。這樣,可以制造誘因,促使市民或私營機構投資生產可再生能源,吸引私人樓宇於天台加裝太陽能板。但觀乎兩電在風力發電研究等再生能源多年也沒有成果,反映政府在相關工作仍然不足。而且,香港有很多堆填區的土地在「曬太陽」,筆者多年來都建議應該善用這些不能建屋的土地,在上面加裝太陽能板。但政府一直沒有重視,實在可惜。

    倡開放電網引入競爭

    現時電力公司壟斷市場,早年消委會成立的專家小組研究電力巿場,就曾批評現行的管制協議「徹底令人失望」。建議當局應開放電網,引入競爭,令電費有更大的下調空間。總之,政府當局應於日后協議加入可再生能源的比率,以及開放電網,引入競爭,減排又減價,避免電費持續上升令市民百上加斤。

    立法會議員 陳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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