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業前景可期
梁定邦:內地經濟引擎威力巨大
七一前夕,香港證監會前主席梁定邦稱,回歸20年來,香港金融中心地位得以鞏固,緣於內地及香港兩地財金官員互信;香港金融業的前景,將維繫於內地及全球經濟形勢以及香港的營運條件能否改進。他續稱,香港金融業「內地化」之說並不公道,基於內地與香港法律制度的差異,沒有人將內地執法及立法方式硬塞到香港身上。香港商報記者 鄺偉軒
實習記者 王韻琪
梁定邦接受本報訪問時稱,回歸20年來,中國實體經濟長足發展惠及香港經濟。作為國家唯一面向國際的市場,香港不僅外匯自由進出,投資不須繳交增值稅;香港是全球最大人民幣離岸中心,有《內地與香港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 這項優惠政策,全世界的投資者進入中國市場之時,多數選擇直接在香港投資,從而提振了香港經濟。
金融業「內地化」之說不公道
內地與香港逐漸走向融合之際,香港金融業「內地化」之說不脛而走。梁定邦指,有關說法並不公道。他解釋,一定程度上,世界各地的金融制度都會有相似之處,香港金融業不會為了單純吸引內地資金而放棄過往行之有效的做法,「香港與內地金融制度有其共同點,但由於內地奉行大陸法,相反香港則奉行普通法,故不可能將內地的執法及立法方式硬塞至香港身上」。
梁定邦續說,兩地銀行本身的結構、交易及結算方面有相似之處,而兩地監管制度、立法方式以及執法方式有很大不同:「香港的實體經濟越來越依靠內地,包括紅籌股和H股在內的內地公司市值,約佔港股市值的80%;另一方面,香港上市公司的收入,亦有多達80%都來自內地。面對上述因素,香港在監管和執法方面,困難的確日漸增多。」
兩地財經官員互信至關重要
香港金融業的成功,建基於兩地合作以及中央確立香港作為人民幣離岸中心的地位。不過,梁定邦認為,回歸20年以來,內地與香港在商業行為監管方面仍有不暢順的地方,而這源於兩地制度的差異:「內地有好多不同的執法隊伍,例如中證監查案時,需財政部、公安和地方政府等多方幫助,但香港在金融市場的監察權力則集中於香港證監會。」
提及如何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梁定邦指,兩地財經官員溝通互信和更細緻的監管調查必不可少。他稱讚,近年特區政府與內地財經官員溝通較以往更多,香港之所以成為最大的人民幣離岸中心,是因中央政府對香港的銀行制度比較放心,加上內地亦很倚重香港財經官員,尤其是負責監管與財金官員,而兩地財政官員的互信對維持香港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相當重要。
中國經濟發展決定港金融業前景
展望未來5至10年,梁定邦認為,香港金融業發展狀況最主要倚賴是中國經濟發展形勢,其次才是世界經濟發展情況和本港金融業本身的營運條件。他預期,內地經濟增長雖會有所放緩,但仍會穩步向上發展,這威力巨大的引擎將帶領香港經濟繼續前行。
至於「一帶一路」如何利好香港金融業,梁定邦認為,對香港來說,「一帶一路」商機一定會到來,但由於需要長時間醞釀,故速度不會太快,也不會只集中在香港。他表示,商機主要集中來自基建項目,但每一個項目的完成均需一段時間,且有許多來自歐洲和中國內地籌資,且開價是否有競爭力,同樣也是一個問題。他指,「一帶一路」潛在的商機很多,不止在金融方面,物流方面也有潛在機遇,希望香港物流公司能夠好好把握。
港交所獨市地位須檢討
從2000年至今,港交所一直是香港唯一的股票交易所。隨時代轉移,前證監會主席梁定邦稱,應檢討港交所在香港證券交易的獨市地位。他認為,當前上市公司造假問題,源於股票來港上市的流程及規管由港交所「一手包辦」所致。
「獨市生意」令攪局者有機可乘
從1986年「四會」(即香港證券交易所、遠東交易所、金銀證券交易所及九龍證券交易所) 合併直至九七回歸初期,香港證券交易由聯交所包攬。1999年,時任財政司司長曾蔭權建議聯交所、期交所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合併成「港交所」,並於2000年6月以介紹形式掛牌。港交所的獨市地位,從此奠定。
「雖然《競爭條例》把港交所納入為豁免機構,但今時今日是否應該這樣做,值得思考」。梁定邦認為,「四會」合併前,一家公司可在四家交易所掛牌,為提高凝聚力,當年推動合併「未必是錯」,相反今天香港證券市場已朝國際化方向發展,與1980年代的市場結構呈現很大差別。他認為,當前香港金融市場良莠不齊,致小部分投機分子「攪局」,與港交所屬「獨市生意」不無關係。
港金融監管制度須與世界接軌
去年進行的上市審批架構諮詢,引發坊間對港交所與港證監在權力分配的討論。梁定邦稱,未來香港金融監管制度,應順應國際潮流,朝「市場歸市場、監管歸監管」的方向邁進。至於「老千股」問題,梁定邦稱仍未經細緻調查,可謂「尚未成功,仍須努力」。
梁定邦表示,香港奉行「披露與監管為本」的制度行之有效,而早前對證監角色的爭論沒有必要:「早前有關『披露為本』的爭論沒有意思,對證監會『由幕後走向台前』的指控更加是『講』;按現時全球的監管理念,不論在『台前』抑或『幕後』的權利,都歸屬於監管者,上述的爭論是完全過時。」
梁定邦續說,香港至今仍未做到「披露為本」,而近日市場認為證監「由幕後走向台前」,是源於香港對金融監管的概念落後全球,「香港金融業界仍停留在十九世紀的『自我監管』概念」。他認為,金融海嘯後,市場重新評估金融市場的穩定和有效性,形成了全球當前「市場歸市場、監管歸監管」的監管方向。他稱,港證監應力求香港金融監管制度與世界潮流更加接軌。
新板諮詢須解決執法問題
今年6月中旬,港交所發布了設立創新板及檢討創業板的諮詢文件。港證監會前主席梁定邦認為,諮詢文件迎合市場需求,但未有交代執法問題,故懷疑未來改革的成效。他還表示,強制創業板公開發售部分佔10%的建議,對遏止「啤殼」作用有限。
允「同股不同權」走對方向
「諮詢文件只是迎合『籌資』者,而非投資者。」梁定邦稱,港交所是次提出設立新板,未有顧及投資者是否願意投資該等產品,加上諮詢文件未有提及執法問題,日後港交所及港證監之間恐怕會持續出現「爭地盤」問題。
梁定邦稱,創新板准許「同股不同權」制度是走對了方向,但「魔鬼存於細節中」,需要作適當補充措施,包括提高該等公司在企業管治的要求,並讓市場知悉當中風險。他亦認同,當前港交所只有主板及創業板,良莠不齊;若設立創新板,可將高風險股份劃分出來。
除了執法問題,梁定邦建議,創新板監管問題尚未在諮詢文件反映出來:「日後真正進行監管時,究竟誰擁有調查權力,文件尚未作出交代。」對於有意見認為,香港引入「同股不同權」時須與引入集體訴訟掛,梁定邦指,香港市場容量,尚未足以引入集體訴訟機制,「今天若引入當然更好,但這並非是最優先需要解決的問題」。
吸納更多公司來港上市
梁定邦認為,港交所首要工作是要吸納更多公司來港上市。據他估計,「創新初板」有很大機會吸引內地新興板的潛力公司來港上市,但對於阿里巴巴集團而言,則沒有多大誘因來港作第二次上市,「可以說,日後的『創新初板』只可吸引未來的『阿里巴巴』,而非今天在紐約掛牌的阿里集團。」
他續指,設計的改善只是解決監管難問題的第一步,精準的規則設計只能讓人看清投資的風險,監管公司真正需要的是有效的法律手段和調查權,而創新板諮詢文件中並無提及法律監管層面的問題。
梁定邦觀點
兩地差異 香港金融制度「內地化」之說不公道,沒 有人將內地的執法及立法方式硬塞至香港 身上。
一帶一路 對香港來說,「一帶一路」商機一定會到 來,但由於需要長時間醞釀,故速度不會 太快,也不會只集中在香港。
金融前景 繫於內地及全球經濟形勢,以及香港的營 運條件能否改進。
新板諮詢 諮詢文件迎合市場需求,但未有交代執法 問題,故懷疑改革的成效。
交易市場 應檢討港交所在香港證券交易的獨市地位。
金融監管 未來香港的金融監管制度, 要順應國際潮 流,朝「市場歸市場、監管歸監管」的 方向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