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擬修內容一方反吁自查
美韓就FTA鬧分歧
【香港商報訊】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當地時間周三發表聲明,正式通過書函通知韓方,要求韓美召開共同委員會議,討論修訂韓美自貿協定(FTA)的具體內容。對此,韓國政府昨天表示,應先成立工作組,分析FTA是否為韓美貿易失衡的原因。
美:修訂利減貿易損失
據韓聯社報道,美國貿易代表萊特希澤在聲明中表示,將按照總統特朗普的指示,向韓方提議8月在華盛頓召開韓美FTA特別共同委員會,修訂韓美FTA內容,旨在消除美國貿易壁壘。
萊特希澤在給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長周亨煥的書函中寫道,這將有利於減少貿易損失,為美國在全球市場提供更好的貿易機會。他還說,特別共同委員會主要是平衡重大的貿易不均衡問題,為保證美國對韓順利出口提供解決方案。修訂FTA內容將有利於實現貿易均衡,打造公正、和諧的貿易環境,這對韓美兩國至關重要。
文在寅質疑美逆差加重
文在寅昨天在青瓦台作出指示,要求考慮所有可能性,做好一切準備。青瓦台高層透露,文在寅當天主持召開青瓦台首席秘書和輔佐官會議時,提及美韓兩國汽車貿易現狀,指出美韓FTA生效5年間,韓國對美汽車出口不增反降,但美國進口車卻逐漸增加。文在寅對美方主張的FTA,令美國貿易收支逆差加重,表示質疑。
據報道,現有的韓美FTA協議中規定,一方提出召開共同委員會會議,原則上另一方必須在30日內給予答覆。但有分析認為,考慮到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通商交涉本部長一職空缺,韓方或將與美國協商延遲舉行共同委會議。
韓無義務必須接受提議
韓產業部方面表示,韓方已接到美方的相關書函,政府將在較短時間內派遣局長級人士前往美國,與USTR就會議的具體議題和時間進行磋商。另外,針對美方在書函中對FTA未使用「重談」措辭,而是使用了韓美FTA條文中的「修改與修訂」「后續磋商」等詞匯,韓產業部方面認為,美方有可能在會議上建議正式啟動磋商程序,但韓方沒有必須接受美方提議的義務。
根據相關規定,啟動旨在修改條文的磋商程序須經雙方同意。韓產業部相關人士接受采訪時強調,無論韓美哪一方,都可隨時要求召開共同委員會特別會議討論FTA事宜。然而,美國提議舉行特別會議并不意味着磋商程序正式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