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 订阅服务 | 广告服务 | 电子报 繁体 | 简体

 
 

   
 



香港商報>>電子報內容>>投資理財

券商憂創業板邊緣化
2017年 07月 20日 00:00    香港商报
 

    港交所擬設創新板

    券商憂創業板邊緣化

    【香港商報訊】港交所(388)構思的創新板於上月中旬終於披露細節,擬設立「創新初板」和「創新主板」,并建議設立快速除牌機制,讓不符合創新板持續上市條件的公司迅速退出市場,新建議諮詢為期兩個月。業界普遍歡迎創新板的設立,擔憂的地方則有:創新板的監管能否有效保障投資者的權益,創新板或令創業板被邊緣化。

    香港商報記者林德芬

    港交所上月就設立創新板吸引新經濟公司及初創公司推出諮詢方案,包括分設創新主板和創新初板,前者用於符合主板上市要求但同股不同權無法上市的公司,后者則是用於不符合主板和創業板上市資格的公司。

    港交所總裁李小加指,港交所擬就「新經濟」定義作出指引。港交所沒有提出一個固定的定義,上市委員會將采「原則性」審批。申請上市公司的增長動力與業務成功是否依賴創新、科技、知識產權及創新的營商模式,將是審批主要準則。

    繆英源:應嚴謹審批初創企業

    今次創新板諮詢為期兩個月,業界普遍對創新板建議表示歡迎,但有市場人士認為,當中仍有問題港交所沒有清晰交代。上周五有份參與港交所與12個證券業相關協會開會的香港證券業協會主席繆英源接受本報訪問時稱,目前交易所收集業界的意見,最遲8月份提交建議。

    他指出,上周五的會議上,有業界人士提出多個問題,包括創新板涉及小股東權益、新經濟企業的定義,及創新板或令現有的創業板邊緣化等。他認為,由於創新板的同股不同權有別於本港市場的操作,此概念或無法有效保護小股東的利益。

    「整個創新板是否應以更加寬松的態度去對待,但我覺得從保障投資者的角度來說,這些創新企業的業務風險更高,有隨時倒閉的危險。既然風險更高,就應該采取嚴格的態度去處理那些初創企業的資料,以保障投資者,這個才是最重要的。」繆英源說。

    新板上市審批歸於證監會

    他又指出,創新板的出現無疑會令創業板被邊緣化。因為在諮詢文件中,創業板的上市門檻被提高,如最低市值門檻由1億元提升至1.5億元,且取消創業板轉主板的簡化轉板程式后,意味更難轉板到主板,各企業看到這問題時,自然寧願去創新板,也不選擇創業板上市。

    繆英源表示,港交所的發展方向正確,香港證券業協會也歡迎更多新經濟或不同類型的企業來港上市,但新板與上市架構、企業審批權等,應該一起討論。近幾個月,市場發生很多問題,老千股、沽空機構及細價股等問題,都影響着國際投資者對港股的信心,或令到部分投資者或小股東有所損失。

    劉怡翔:制度要與時并進

    另一邊廂,作為香港中資證券業協會會長的交銀國際(3329)董事長譚岳衡早前則指,香港市場老化,市場靠傳統上市公司支撐,但新公司交投減少,認為新板諮詢方向應該鞏固傳統上市公司地位,并且支持新公司發展。

    「股壇長毛」David Webb接受本地媒體訪問時則指,設立多個上市板只會增加投資者的困惑,市場不需要兩個創新板,而應將主板與創業板整合,落實統一制度,并將監管權交予證監會。

    就業界對創新板的意見各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回應稱,市場變化太快,制度應該要與時并進,認為大家應向前看。他同時指出,部分問題未在諮詢文件中列出,例如創新板上市公司是否有機制可轉板至主板,這點在諮詢期后仍須討論。另外,監管機構亦要考慮如何平衡市場發展與投資者保護。

    

 
(來源: )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