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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融資火爆SEC擬納入監管
2017年 07月 27日 00:00    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訊】美國證監會(SEC)周二稱,通過出售電子貨幣來募資的公司,必須遵守美國聯邦證券法。

    近年來,ICO(Initial Coin Offering)可謂是發展得如火如荼,其融資速度甚至讓IPO都望塵莫及,有區塊鏈企業通過ICO僅用22小時就融資2000萬元。

    金融研究機構Autonomous的最新的研究報告顯示,今年迄今,新興科技公司通過ICO融資了近13億美元,2016年全年融資規模還只是突破2億美元。

    發行人須向政府登記交易

    SEC稱,該機構對時下最火爆的數碼貨幣發行I-CO具有監管權。ICO的含義與IPO其實非常相似,都是指通過發行一樣東西來進行募資,只不過,IPO發行的是自己的證券,但ICO的發行物是電子貨幣(代幣)。

    SEC稱,通過出售電子資產來募資的公司,必須遵守美國聯邦證券法。發行人必須向政府登記他們的交易,電子貨幣交易所也一樣。

    媒體援引分析稱,市場及人們一直都在等待某種監管信號,這是目前SEC最詳細的監管方向,規定數碼貨幣和交易所應該如何融入金融市場。這意味着基本的消費者保護原則還是適用的,有些時候這些科技極客并不知道他們正在玩火。

    在ICO中,投資者可以通過使用虛擬幣去投資早期產品或者項目。而這些可使用的虛擬幣可能是比特幣、以太幣等。在完成投資后,項目方通常會按比例給投資者發放其他代幣。其他代幣的價值會隨着項目的發展產生相應的變化,而投資者參與ICO所獲得的代幣往往可以通過二級市場交易或是分紅獲得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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